案例一:洛阳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改变工艺原料
西工区应急管理局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移交线索,发现洛阳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料异常,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未经设施设计,违规改变工艺,购买异丙醇作为生产原料,将其储存在原用于盛装乙醇的罐中。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洛阳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
洛阳市应急管理局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移交线索,经核查,发现该公司2025年1月至8月使用二甲胺729.88吨,超过《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中二甲胺的最低年设计使用量360吨/年的标准,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证,且使用二甲胺生产的建设项目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18.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洛阳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及无安全设施设计生产冰晶石
根据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移交线索,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孟津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在该公司发现存有大量氟化钠和冰晶石。经调查确认,该企业未经设计擅自将原有化工生产项目中的原料氢氧化钠替换为氟化钠,新增产品冰晶石,且危险化学品氟化钠未储存在专用仓库。依据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给予该公司罚款5.99万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洛阳市已启动涉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排查生产设备、装置设施、排放、运输等10个方面的问题线索。”洛阳市安防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有关部门将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