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古墓博物馆关于进一步规范讲解服务管理的通知
博物馆作为承载历史文明、传播优秀文化的公益文化场所,兼具鲜明的公益属性、深厚的文化属性与广泛的社会属性,是公众感受文化魅力、提升文明素养的重要阵地。为切实维护博物馆正常参观秩序,保障公众获得优质、规范的文化服务,杜绝私自揽客、违规讲解等扰乱运营秩序的行为,现就规范讲解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守公益属性底线。博物馆讲解服务应坚持公益优先原则,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普惠性、均等化的文化服务,不得通过违规讲解变相谋取高额私利,不得强制或诱导游客购买有偿讲解服务,确保公益资源全民共享。(二)彰显文化属性本质。讲解服务必须以博物馆馆藏文物、展览主题为核心,严格遵循历史事实、学术规范与展陈逻辑,传播真实、准确、深刻的文化内涵,杜绝歪曲历史、虚构情节、低俗化解读等行为,守护文化传播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三)履行社会属性责任。讲解服务应承担社会教育功能,面向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游客提供适宜的讲解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价值观,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化作用。(一)实行讲解服务备案管理。凡在博物馆内开展讲解服务的个人或机构,须至少提前24小时向博物馆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提供资质证明(导游证、讲解资格证等)、服务方案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讲解活动(流程在后面)。未备案者不得在馆内从事讲解服务。(二)明确讲解服务规范流程。备案合格的讲解人员应按照博物馆规定的讲解路线、讲解时长、核心内容开展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讲解内容、缩短讲解时长,不得偏离展陈主题进行无关解读。讲解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保持良好仪容仪表,维护博物馆文化氛围。(三)建立讲解服务监督机制。博物馆设立专门监督岗位,配备工作人员及志愿者,通过现场巡查、视频监控、游客反馈等方式,对讲解服务全程监督。建立讲解人员信用档案,记录服务情况与违规行为,作为备案延续的依据。(一)严禁私自揽客、拉客行为。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在博物馆入口、展厅、走廊等公共区域,以搭讪、纠缠、低价诱导等方式私自招揽游客,不得无备案开展有偿讲解服务,不得干扰博物馆官方讲解服务的正常开展。(二)严禁违规开展讲解服务。严禁以下违规讲解行为:歪曲历史事实、传播虚假信息;低俗化、娱乐化解读文物与历史;强制游客购买讲解服务或其他商品;擅自带领游客进入未开放区域;损坏博物馆设施、触碰馆藏文物等。(三)明确违规处理措施。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讲解人员及机构,博物馆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首次违规者,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记录信用档案;再次违规或情节严重者,取消备案资格,禁止在本馆开展讲解服务;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公安、文旅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扰乱博物馆公共秩序、影响其他游客参观体验的,博物馆有权予以劝阻,必要时采取驱离等措施。(一)强化游客引导。博物馆通过官网、公众号、现场公告、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游客公示官方讲解服务信息(包括预约方式、服务时段、收费标准等)及违规讲解举报方式,引导游客选择规范讲解服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二)畅通举报渠道。博物馆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及线下举报点,明确举报处理时限,对游客举报的违规行为及时核查、反馈。鼓励游客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参观环境。(三)开展行业共治。博物馆加强与文旅部门、导游协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共同规范讲解服务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本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1年)。请各相关单位和从业者严格遵守本通知规定,自觉规范服务行为;广大游客积极配合博物馆管理,共同守护博物馆的公益价值与文化使命,携手营造文明、有序、优质的参观环境。(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馆反映)讲解服务备案预约管理流程(研学团队参照此管理流程)各旅行社参观团队请提前在我馆官方网站预约系统申请团队预约,审核通过后,持《旅行社派团单》和本人导游证方可带队进馆参观。(1)旅行社需提前一天登录“洛阳古墓博物馆”官网,进行团队预约。审核将在提交预约信息当天16:30点前完成,若未通过审核,请另行安排其他行程。(2)参观当日,到馆人员信息需与已预约团队信息一致,由工作人员核对。(3)预约审核通过后,带团导游员需持《出团计划单》(出团计划单含团队人员名单、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每页加盖旅行社公章)和本人导游证原件,到我馆“游客中心处”登记入馆时间并领取“社会讲解”工作服。未在官网预约的导游不得入馆开展讲解活动。(4)讲解服务时间每次4小时以内,讲解结束后,及时到游客中心归还工作服,登记讲解结束时间,取回导游证原件。严格遵守讲解服务时间,如有超时按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