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郑州产研院以“拨投结合”等模式与科研团队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化项目实施机制,推动引领产业升级、解决产业重大技术难题的项目开发、应用和产业化。支持市区联动,郑州产研院和落地区(园区)共同对产业化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约定产业化项目实施阶段目标以及项目终止、资金收回等事项。产业化项目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由各出资方按照约定获得相应权益。支持郑州产研院引进外部团队建设专业研究机构,专业研究机构可以实行多元化投入、企业化管理、科研团队持股的运行机制。
(二)郑州产研院管理服务一流大学研究院,通过绩效评价方式支持引导一流大学研究院围绕地方产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完善一流大学研究院市场化建设运行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升一流大学研究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效能。
(三)支持郑州产研院与境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合作,建立产业创新国际合作体系,定期开展国际产业技术研发合作与交流,引进境内外高级研发人才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支持郑州产研院根据工作需要赴境外开展交流合作、招才引智。
(四)支持郑州产研院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按照市场机制组建研发平台、联合创新中心等。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由企业出资并提出技术研发需求,郑州产研院整合境内外研发资源并匹配资金,协同推进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
(五)支持郑州产研院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创新本科生实习实践制度,共建研究生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地方产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打造梯次合理的产业创新人才体系。
(六)支持郑州产研院及所属载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生产、工程化等服务。支持郑州产研院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围绕项目孵化、产业化培育建立协同配合的服务模式。
(七)对郑州产研院及所属载体、一流大学研究院的职务科技成果,建立单列管理制度,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对郑州产研院及郑州产研院有限公司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形成的国有股权投资,探索按时间周期、类型、阶段进行整体考核。
(八)支持郑州产研院有限公司探索设立长存续期限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对基金投资期和退出期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基金整体运营效果。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向该基金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九)支持郑州产研院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合作期内业务一体化发展。项目评价一体化,郑州产研院拟投资的项目,由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前期尽调、综合评审,郑州产研院院务会研究确定。核心运营团队一体化,推动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与郑州产研院人员双向联动,加快提高郑州产研院人员业务能力。全球创新资源一体化,依托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内外合作网络,鼓励郑州市企业与全球优质创新资源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