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一)
建工律师办理案件理解与适用
(2025)
目 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实查明的思路与方法(一)的理解与适用
一、施工基础性事实的查明
(一)审查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手续
(二)查明施工合同的签订情况
(三)依施工工序查明施工关键事实
二、施工合同关系的审查
(一)审查当事人之间有无签订书面合同
(二)审查当事人的合同地位
(三)实际施工人身份的认定
(四)转包、违法分包与借用资质的区分认定
三、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
(一)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三方关系中的责任承担
四、施工合同效力的审查
【自我醒语】
成人达己,知行合一;日事日毕,日事日清;
同仁堂古训是“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
律师行业同理“案件虽繁必不敢省程序,经验虽丰必不敢减精力”。
做人做事同理“做人虽繁必不敢省诚信,做事虽难必不敢减努力”。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