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中国酒业协会
二、主办单位
河南省酒业协会
北京中酒荟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计划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4月下旬
地点:郑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培训时间会酌情调整,将提前告知。
四、计划考核时间及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2026年4月下旬,具体以中国酒业协会考核通知为准。
考核方式:考核均采用无纸化,全程使用计算机软件系统(学员自带平板电脑)。
五、自主评价申报条件
(一)四级品酒师(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满 2 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含)以上职业 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 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 技能正规培训达标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二)三级品酒师(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6 年,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 关职业工作满 8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 作满 2 年。
(3)具有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 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轻工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 通高等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其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 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可在其毕业学年申报。
(三)二级品酒师(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 12 年,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5 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具有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的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学本科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6)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3 年(含)以上。
(四)一级品酒师(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 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3)具有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8 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