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培训聚焦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及2024年9月1日施行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围绕国有企业管理层普遍关注的三大实务问题展开:新法对管理层的刚性履职要求、集团对子公司的穿透式管控与风险隔离、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的科学设置与高效运作。
樊云亮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最新司法裁判,深入解读了新《公司法》第23条确立的横向人格否认制度,警示兄弟公司间若存在资金混同、人员混同等情形,将面临连带责任风险。他还详细阐释了忠实与勤勉义务的“清单化”要求,强调“过程合规”是履职免责的关键。
在子公司管控方面,樊律师提出“法治化穿透”理念,强调必须在保持法人独立性的前提下,通过派出董事、审计监督、制度设计实现有效管控。他还特别针对派出董事的“双重身份”问题,提出了履职留痕、风险提示、合规沟通等实务建议,帮助管理层在复杂情境中守住职业安全底线。
针对外部董事的选聘与履职,樊律师系统介绍了选聘标准、履职保障机制及考核激励措施,并结合青岛城运控股集团的实践经验,强调外部董事应真正“懂事”、有效履职。同时,他就审计委员会的设置要求、核心职责与运作机制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出审计委员会作为“单层制”治理模式的重要抓手,必须在财务监督、内控评价、高管监督等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
培训最后,樊云亮律师总结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敬畏规则,适应“严监管”新常态;二是厘清边界,实现“穿透管”与“法人独立”的平衡;三是优化架构,确保“强执行”与科学治理相统一。
本次培训内容紧扣新法新规,案例翔实、实操性强,获得参会人员高度评价。郑州路桥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依法治企水平,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海华永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服务。此次培训是事务所服务国有企业客户、助力国企治理现代化的一次实务探索,未来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各类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