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工作,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校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 考试内容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总分值5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200分、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300分。考试试卷命题分类进行,适用于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社会考生和退役士兵。
1.文化素质考试
(1)高中考生: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为依据,按折合分值计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2)中职考生、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满分200分。
(3)退役士兵免文化素质考试,分值按200分计算。
2.职业适应性测试
高中考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涉及社会时事动态、职业知识等开放性内容,采用面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满分300分。
3.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内容涵盖专业知识和技能,采取面试方式, 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满分为300分。美术类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笔试,单人或双人全身速写。
第十六条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折算办法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语文、数学、外语的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成绩为依据,其中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50分、外语满分50分,按折合分值计入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我校设置两种折算办法。
1.语文会考等级A、B、C、D分别对应折算为:100分、85分、75分、60分;数学、外语会考等级A、B、C、D分别对应折算为:50分、42.5分、37.5分、30分;
2.语文会考等级A、B、C、D、E分别对应折算为: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A、B、C、D、E分别对应折算为:50分、45分、40分、35分、30分;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地点与要求
1.考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分批次进行,具体考试安排以考生准考证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
3.考试要求:美术类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自带4K画板、纸胶带、铅笔、炭笔、橡皮等素描绘画工具。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和,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高中考生、社会考生将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数、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中职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语、数、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可于5月8日登录郑州智能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官网,网址:https://www.zzcit.edu.cn/zsc/index.htm/“录取查询”索引栏,输入个人信息,查看本人录取状态。
4.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电话反馈。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内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填写《自愿放弃单招录取资格申请》。
5.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批、备案等录取手续。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6年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