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正好,我在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的会见室里。这一次,不是刑事会见,而是为一起民事案件开庭而来。高墙之外是法理,高墙之内是当事人,我用专业架起沟通的桥梁,让公平正义不因特殊场景而缺席。
不同于常规法庭,本次开庭地点特殊,我需要在监管场所内完成庭审程序。这意味着:
- 既要严格遵守监所管理规定(如会见流程、安检要求、时间限制),又要保障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
- 对我而言,这不仅是一场庭审,更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践行——无论身处何种环境,公民的民事权益都应得到充分保障。
凌源的风很烈,但吹不散我对案件的专注。每一次核对证据、每一次沟通细节,都是为了让当事人在庭审中能清晰表达诉求,让法官能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