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符合教育部和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调剂政策要求。
1、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不限民族和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南疆地区高校就业,硕士生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2.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在提交调剂志愿后,需签署《申请调剂承诺书》(附件1)并于复试前提交至报考学院。
3、考生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应遵守契约精神,履行相关义务。
4、定向南疆高校的相关信息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告”(网址:https://jyt.xinjiang.gov.cn/edu/gsgg/202509/affb472fa8b7491381173b25fc1c51d2.shtml)。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初试专业要求:
1051临床医学
2、初试科目要求: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3、初试成绩要求:
一志愿报考普通硕士计划的非在职考生或工作单位为南疆地区高校的在职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总分不低于300分,单科不低于40分(满分为100分)、单科不低于150分(满分大于100分)。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需签署《申请调剂承诺书》(附件1)并于复试前提交至报考学院。
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中在职考生须为在南疆地区高校工作的在职人员,初试成绩须符合全国初试成绩要求中报考医学[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成绩要求:总分不低于235分,单科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