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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阅读
一、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是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这一事实的书面证明。
二、《离婚证明书》有什么优点?
此前,在法院诉讼离婚的,只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而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上,往往会涉及双方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以及一些其他个人隐私问题,导致当事人在需要证明婚约状况的场合,不可避免地泄露了自己的隐私。
而《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生效日期,并明确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判决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解除的内容,不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问题,避免了因隐私泄露而造成的尴尬,解决了离婚法律文书不易保管携带的问题,实现了司法便民。
三、《离婚证明书》与离婚证有什么区别?
1、离婚证明书是当事人到法院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为当事人制作,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由人民法院颁发。离婚证是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会颁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四、法院能不能出具《离婚证明书》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关于郑州法院是否可以出具离婚证明书问题的建议(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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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也曾发布过相关内容)
近期,听律师同行分享称,郑州某法院拒绝出具《离婚证明书》,不知道具体原因如何,不敢妄自评论,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判断,进行以下分析:
一、根据相关规定,关于《离婚证明书》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可以出具还是应当出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20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出具证明书的通知(1991)
根据本人的理解以及上述规定的要求,只要当事人申请,法院应当出具。
二、根据司法便民原则以及个人隐私保护的要求,法院也应当出具。
综上,如果法院拒绝出具《离婚证明书》的情况属实,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纠正,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司法便民和隐私保护,更好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自我醒语】
成人达己,知行合一;日事日毕,日事日清;
同仁堂古训是“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
律师行业同理“案件虽繁必不敢省程序,经验虽丰必不敢减精力”。
做人做事同理“做人虽繁必不敢省诚信,做事虽难必不敢减努力”。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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