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精准度,减轻各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压力,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达到精准资助和应贷尽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范围
预申请范围为: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等十三类学生、中职学段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中职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及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宣传方式
各年级要讲好“一堂课”、开展专题讲座、主题班会,通过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使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政策、相关申办流程和还款方式等,并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三、资格认定
预申请学生名单认定类型:00-脱贫家庭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01-城乡低保学生及低保边缘人口、02-特困救助学生、03-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04-烈士子女(相关信息不宜公开)、0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06-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07-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08-获得过国家助学金、09-高中认定、10-中职认定、11-高校认定、12-县中心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参照《郑州铁道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和流程进行。各年级要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预申请工作,凡不是13类特殊人群范围,从严开展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想贷就贷”申请即贷”以及将全部毕业生纳入预申请等现象,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给确实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助学金时已提交家庭困难佐证材料和中央下发特殊困难名单中的学生无需再进行认定。
四、报送材料
1、请2023级留存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的影像材料,并上报开展预申请工作时图片、QQ群开展预申请工作通知、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时图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时图片,每个班主任上报各项工作图片各一张,同时年级精选各项工作图片3张,形成工作简报,工作简报命名为“2026年XXX级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简报;2026年XXX级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宣传简报、2026年XXX级开展诚信教育活动简报”。
2、郑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3、郑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查表(附件2)
4、家庭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5、郑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附件3)
说明:在校期间申请助学金时已提交家庭困难佐证材料和中央下发特殊困难名单中的学生只需填报《郑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附件3),无需再提交附件1、附件2以及家庭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1、附件3中预申请学生名单认定类型:00-脱贫家庭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01-城乡低保学生及低保边缘人口、02-特困救助学生、03-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04-烈士子女(如涉密建议认定其他类型)、0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06-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07-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08-获得过国家助学金、09-高中认定、10-中职认定、11-高校认定、12-县中心认定。请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从下拉按钮中选择,以便后期统计上报。
2、5月19日下午4:00之前报送所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上报,纸质材料由年级主任签字,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2098233275@qq.com。
附件1:郑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郑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查表(暂行版一)
附件3:郑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
来源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 | 周思佳
审核 | 冯巧慧
监制 | 周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