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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无声入场”,即:所有考生均须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无报警声响方可进入考试封闭区 域(考点),在考场入口处再次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无报警声响且无其他考试违禁物品方可进入考场。
1、所指的考试违禁物品,是指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影响考试正常组织实施、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考务规定明确禁止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无线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有金属物品的服装(带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女生内衣、裤子挂钩、衣扣、拉链等)、鞋帽(带金属的鞋带、鞋眼、鞋底、装饰等)、 配饰(带金属的腰带、项链、耳饰、发卡、手镯、戒指等)、钥匙、硬币、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等铁磁性物品;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管制器具;各种自带的食品和饮品;非允许可以携带的文具;其他非考试必需物品等。
考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通讯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点,在此提醒考生提前把此类物品交给家长保管或提前做好个人物品保管规划。
2、所指的允许可以携带的文具,是指塑料透明外壳中性笔(黑色字迹,含备用芯)、塑料外壳自动涂卡铅笔(黑色字迹、 2B, 含备用芯,可用楔形笔头)、绘图可换芯铅笔(黑色字迹、 HB 或 2B,含备用芯)、橡皮(无封套)、三角板(含45°、30°直角三角板,尺面只能印有长度计量单位或角度计量单位标识,无其他数学符号公式等)、圆规,以及用于文具收纳的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
3、考生及家长应提前准备好衣服、鞋子(2套为宜),建议穿着无纽扣、无拉链的衣服、无任何金属的鞋子(含鞋带、鞋眼), 女生穿无金属挂钩和钢圈的内衣,并备用衣服鞋子。考生及家长应对考生应试所着服装、鞋子等反复检查,确保不携带任何违禁物品,避免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对未按要求做好准备或不配合检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4、考试文具由考生自备。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文具,其他文具不得携带。考前,考生要按要求准备数量充足的考试文具,并逐一、认真检查,确保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