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璞莱德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莱德")被央广网曝光存在多项违规操作。目前,该机构已被列为郑州市医美机构专项整治第一批联合执法检查对象。
据央广网报道,河南郑州、济源、洛阳及陕西晋阳等地多名消费者反映,被诱导至璞莱德进行高额消费,过程中疑遭"引流"套路、被迫签署空白病历,且面诊师资质存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当地“Dr.Jane皮肤护理美容院”做美容时
——被店员和“顾客”推荐
(1999元购买了“四选二”的璞莱德医美项目)
——进店消费后,再被推荐高价项目
(又消费4万多元)
——后要求退款未果。
推荐理由:“四选二”璞莱德医美项目
在当地美甲店消费时
——被店经营者以“内部打版价”“七选三项目”“拼团优惠”等推荐医美项目
——并将其带去璞莱德“一起去做项目”,被高价(十几万元)推荐并施压消费医美项目,最终花费了5万元。
推荐理由:
被当地美容院工作人员以“内部优惠”说辞,带到璞莱德,最终消费金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
推荐理由:“内部优惠”
其它消费者投诉:
(仅作参考)
需“有人引荐才能进入”,单独不能入内
(璞莱德工作人员要求要有预约才能进入 来源:央广网)1、“面诊师都不在,也来不了。”
2、“面诊师的资格是‘河南整形协会’(事实不存在)颁发的”。
(来源:央广网)
消费者表示,项目确认单表单上手写的名字为面诊师所签(央广网记者 张丽娜 摄)
关于病历等签字规范
诊断名称、手术名称、治疗方案、替代方案以及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需要罗列清晰才可让求美者签字。在空白处签字属于严重侵犯患者知情权,同时违反了医疗文书书写的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璞莱德诊疗过程的违规操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国家严厉打击违法开展诊疗咨询、就医引导行为。
签署空白文书违反相关规定,可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实际上没有取得消费者书面同意或知情。卫生行政部门可对其处罚。
被投诉诱导消费等被证实,违反职业道德,卫生行政部门同样据此对其处罚。
如果进一步被证实实施的诱导行为超出民事欺诈的范畴,构成诈骗的,公安机关可以对他们进行治安处罚。
达到了诈骗罪的入罪标准,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法制信访监督二科负责人齐江华
为何璞莱德被列为第一批联合执法检查对象?
被投诉频繁
人员不配合
多次约谈后医生仍未到位
调查处罚工作推进困难
已发现璞莱德医美机构虚假宣传问题,正在收取证据,并调查其药品及医疗器械等问题。
首先,璞莱德被列为"医美专项整治第一批联合执法检查对象",标志着监管从单一部门执法向多部门联合执法转变。通常涉及卫健委、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多部门协同,检查范围覆盖:医疗资质与人员执业资格
价格公示与收费合规性
病历书写规范与完整性
广告宣传真实性
税务合规
璞莱德被列入"首批"意味着其具有典型性和警示性。监管部门往往选择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作为突破口,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希望其它美容机构不要重蹈覆辙。其次,璞莱德通过“导流”、推荐等诱导操作,存在多项违规。因此,医美机构需要加强对自身营销手段以及话术的正规性引导。如营销话术需经法务审核,保留完整沟通记录。另外,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比如让求美者签约空白案例等属于违法违规,应当规范操作流程和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病历资料缺失可能导致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整填写,不得事后补录或由非医务人员代写等。
- 业内建议,医美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实时上传系统,杜绝"先签字后补内容"的操作空间。
医疗机构面诊师属于非医疗人员,没有特定法定医疗岗位,若实际从事,属于非法行医。更严重的是代替医生进行术前评估等,则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因此,医美机构应当严格区分"咨询客服"与"执业医师"的职能边界,咨询人员不得越界给出医疗建议。第一道:业务部门自我审查(营销话术、服务流程)
↓
第二道:质控部门专项检查(病历质量、人员资质)
↓
第三道:外部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文本、广告合规)
此外,还需要建立 消费者投诉的"熔断机制",包括
重视术后随访与效果追踪
建立真实的案例库与口碑体系
透明化价格与服务内容
总之,郑州璞莱德案例折射出医美行业野蛮生长阶段的典型病灶:营销无底线、医疗流程虚化、人员资质混乱。其被列为"首批联合执法对象",预示着监管正从"运动式整治"转向"常态化严管"。
对医美机构而言,合规不再是成本,而是生存底线——尤其是在社交媒体时代,单起消费者投诉可能迅速演变为公共舆论事件,对品牌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来源:央广网、爱企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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