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是否还要在郑州市各行政所辖区县内逐一进行单独申请备案许可?
关于2025年颁布实施的《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内容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20 15:57
来言时间 | 2026年5月18日 |
来言内容 | 在郑州市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后,是否还要在郑州市各行政所辖区县内逐一进行单独申请备案许可? |
回复单位 | 省运输中心 |
回复时间 | 2026年5月20日 |
回复内容 | 根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5年修订版)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取得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的,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业务”,取得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经营区域”栏为“郑州市”的网约车经营者,可以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包括所辖县市)内从事网约车经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