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张书海家族式的犯罪团伙中的12个人全部落网,在审讯过程中,张书海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实,检查院以抢劫、S人、非法持有炝支D药等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
【血色家族】郑州张书海案:第八章 落网
2001年8月1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二名被告人依次走上法庭,张书海走在最前面,穿着看守所发的蓝色马甲,脚穿塑料拖鞋,走得较慢,法J催促了两次才加快速度,坐下后用手抓着面前的铁栏杆——从后面看去还是当年队列的模样。
旁听席上坐满了人,记者、银行系统的保安、常玉杰的妻子都坐在第一排,她手里紧紧攥着一条毛巾,从开庭开始就没有松开过;她十几岁的儿子自始至终都没有眨过眼睛,一直看着被告席上那个人。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用了近一个小时,从1996年万福花园入室抢劫案、2000年银基广发银行特大抢劫案每一项指控都有证据附随:指纹鉴定、弹道比对、现场勘查记录、赃款去向明细。
张书海只说了一句话:“我没什么要说的,”
张洪超辩护律师以“受父亲胁迫”为由争取死缓,张洪超转过头看了律师一眼,嘴唇微张,最后没有说话。张世镜的律师说他是被张书海拉下水的,张世镜坐在被告席上摇头,张玉萍的律师认为她没有直接实施暴L,抬头看了一下法官又低头下去了。
质证阶段法庭播放了监控录像,画面中常玉杰从侧门冲出,不到五秒就被一枪打死,旁听席上发出压抑的抽泣声,常玉杰的儿子在看到父亲倒地的时候站起身来,法J用手按着他的肩膀,再坐下时,下唇已被咬出血。
8月18日下午审判长宣布全体起立。
张书海、张洪超、张世镜、乔红军、张玉萍、张小马六人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王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王志昆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张云志抢劫罪,五年刑期,张大国窝藏、转移赃物罪两年,李进才窝藏包庇罪一年。
常玉杰的妻子哭出声来,散庭后有人扶着她从侧门出去,经过被告席的时候,她与张书海相距不到三米,张书海抬头两人对视,他嘴角微动,并没有说话,闭上了眼。
张书海收到终审判决以后,在监室里吃了一碗面条,放了辣椒,吃完饭后躺在床上看天花板,眼睛是睁着的,但是没有看着东西。
9月14日凌晨,天还没有亮,张书海被带出了监室,初秋的风已经变凉了,吹在身上会起鸡皮疙瘩,法J给换上灰衣服,肩头往下垂,他没有请求见家人最后一面。
刑场上雾很大,张书海跪在地上,膝盖下的土很凉,法J给他降压药一直含在嘴里没有吞,苦味从舌根漫出又消散了。
枪声响起。张书海身体往前一栽。
张洪超、张世镜、乔红军、张玉萍、张小马同一天被执行死刑,据现场目击者说,张玉萍被押往刑场的时候没有哭,只是不断问:“人死后家里人能否收尸?”法J不作回答,张洪超出来的时候挺胸收腹、目光不斜视,他在一棵老桉树旁站了一会听鸟叫之后又跪下。
王雨在监狱学会了做衣服,2001年到2013年,整整十二年,出狱那天郑州刚下过雪,路很滑,她摔了一跤坐在地上哭了一会儿,没有人等她。
王志昆在狱中坐了十年,2011年出狱时头发全白了,平顶山火车站广场有两个人来接他,但都不是近亲,后来有人在叶县街上见过他一次,在墙角晒太阳,谁也不理。
绿城花园24栋1单元14号那扇门换上了新锁,新房东在地板缝里发现一张皱巴巴的百元纸币,以为是前房主留下的,就把它放进了自己的钱包里。
窗外的阳光很好,郑州冬天干燥寒冷,风里还夹杂着煤烟的味道,街上人来人往,没有人记得多年以前,在医院走廊里拿着诊断书的那个叫张书海的退伍军人做了什么决定。
(全文完)
后 记
整理中国九十年代重大刑事案件资料的时候,我注意到张书海案,和别的悍匪案不同,本案不能简单用穷凶极恶四个字来概括。
一个村主任、退伍军人、民B营长,怎样一步步走向深渊?警校读侦查系的年轻人为什么跟着父亲去抢银行呢?一个家族十二个人中六个被判死刑,这条路是怎么走的?
这些问题让我夜不能寐。
我开始翻阅案件卷宗、新闻报道、专家分析,试图拼凑出这个家族从1995年那张诊断书开始到2001年枪声终结的全过程,小说大部分的情节都是严格按照真实事件来展开的,即四次抢劫的时间、地点、金额、分工、被劫者和被害者都经过了反复核实。
但在这个历史事实的范围内,我试图去解答一个问题,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了解这些人心理的变化过程,也许会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贫穷、疾病、不公、体制性挫折——它们不是犯罪的借口,但是可以成为犯罪的温床。
关于张洪超:一个核心疑问
连载时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张书海的大儿子张洪超,是用他在警校所学的刑侦知识帮助父亲作案吗?还是他只是个普通、被动服从的助手?
这个问题不能靠文学想象去寻找答案,而应该到历史事实中去找。
关于他的角色,从多方面的史料及专家分析来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他不是普通助手,张洪超是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侦查系在校学生,系统学习了侦查学、反侦察、痕迹检验等专业知识,根据审讯笔录和媒体报道,张书海说,“他在学校学的是侦查、反侦查,有他在我们才安全”,这说明张书海一开始就是为了儿子的专业知识而来。
他把所学知识用到了犯罪活动中。具体表现有三,(1)他利用警校同学关系主动拉拢张世镜、乔红军入伙,在团伙扩张中起到关键作用,(2)电信局抢劫分赃时他发现钞票上的指纹是定罪的铁证——这是痕迹检验课上才会学到的知识,(3)整个团伙在多次作案过程中表现出的反侦察能力——蒙面、分散逃跑、使用自行车而不是汽车、避免使用手机等,都和他的专业背景有关。
他不是策划者,团伙所有重大决策——目标选择、踩点时机、撤退路线、引爆时机等均由张书海一个人决定,张书海当过六年兵,部队里做爆破手,干过十二年村主任,在村里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张洪超的角色更接近于专业技术顾问加人力资源,而张书海则是无可争议的灵魂人物。
在案件侦破之后,多位刑法学、刑侦学、心理学专家对此案进行了分析,得出十大特征,即高智商、高智能犯罪、团伙中有熟悉警方侦查手段的人员、是典型的家族式作案团伙、紧密型犯罪组织等,张洪超的警校背景被认为是本案与一般的暴L抢劫案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因此答案很明确,张洪超不是普通助手,而是将自己所学的刑侦知识运用到了犯罪活动中,但是更多的是体现在反侦察意识和人脉资源上,并不是亲自主导策划,他是张书海犯罪体系的技术要素,不是决策中心。
关于“高智商犯罪”标签的思考
该案被媒体打上高智商犯罪的标签,但是该标签是否存在水分还不确定。
一方面,该团伙确实具备某些超越一般犯罪团伙的素质:张书海曾经参军、会爆破、懂组织,张洪超学过侦查、懂反侦察,张世镜、乔红军是大学生,王志昆是法Y副院长,在当时抢劫团伙中这样的文化程度确实少见。
该团伙漏洞百出,张书海案发地点遗留有带有自己指纹的锁盒——这是全案告破的关键突破口,他在电信局分赃时用十元换百元的拙劣手段不久就被儿子识破,他被抓时枪卡壳了,这说明所谓高智商只是在某种环境下相对的优势,并不是天才般犯罪策划。
真正令人深思的是不是罪犯多么聪明,而是:一个有文化、有能力、曾经拥有社会地位的家族,在制度与时代夹缝中如何一步步放弃了良知和法律。
最后对各位读者的阅读、讨论表示感谢。
小说不是为了歌颂罪犯,而是为了让人们铭记:在任何时代,法律和良知都是一个人、一个家族不可逾越的底线。
下一篇,我们走进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