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721年,秋。
二十岁的王维从长安出发,一路向东。他的目的地是济州——一个地图上很远也很小的地方。头衔是“司仓参军”,说白了,就是管理仓库的。
三个月前,他还是太乐丞,在宫廷里掌管祭祀宴享的雅乐。那是一个离皇帝很近的位置,近到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年轻人的前途一片光明。他九岁能诗,十五岁名动京城,二十一岁进士及第,书画双绝,音乐天才——大唐的星辰,似乎正在他头顶冉冉升起。
然后一切戛然而止。
罪名说起来荒唐至极:他手下的伶人私下表演了“黄狮子舞”。那是一种只有皇帝才能看的舞蹈。王维甚至不在现场,但他是太乐丞,他是长官。在官场上,“牵连”两个字,可以毁掉任何人。
洛阳到郑州的路,他以前走过,不是很远。刚出了洛阳城,雨就开始下。不是那种酣畅淋漓的夏雨,是秋天特有的绵密的、黏腻的、下起来没完没了的雨。三天以上的雨,古人叫“霖”。开元九年的秋天,河洛一带正是“秋霖”泛滥。官道被泡得泥泞不堪,车轮时不时陷进泥坑里,每前进一步都费尽力气。
从长安带出来的繁华和热闹,已经被这雨一寸一寸地洗掉了。陪在王维身边的,只剩下一个童仆。那个童仆不会吟诗,不懂音律,甚至不爱说话。但说来奇怪,越往前走,王维越觉得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亲近。
“他乡绝俦侣,孤客亲童仆。”
他后来把这句话写进了诗里。在异乡,连一个平时并不起眼的童仆,都成了唯一可以亲近的人。不是因为这个人有多好,而是因为——他是长安的碎片,是王维此刻唯一能握住的过去。
傍晚时分,雨势稍歇。郑州到了。准确地说,不是郑州城,而是郑州地界上的一个小村庄。王维找了一户农家投宿。主人把他迎进去,安顿在东边高地上的茅屋里。
然后,王维看见了那个傍晚。
田间的农夫背着锄头,踩着湿漉漉的草埂往家走。村童骑在牛背上,在细雨中慢悠悠地放牧。主人的茅屋周围,庄稼长得正好。蟋蟀在墙角叫着,应和着远处隐约传来的织布声。这一切那么安静,那么平常,那么——好。
王维站在屋檐下,忽然有些恍惚。他想起长安的繁华,想起宫廷里的钟鼓齐鸣,想起那些觥筹交错的夜晚。而眼前,是泥土、雨水、庄稼、农人、牧童。这两幅画面之间的差距,大到让他觉得不真实。
但奇怪的是,他没有觉得格格不入。
相反,看着那个雨中放牧的村童,看着那个荷锄归来的农夫,他心里某个紧绷的地方,忽然松了一下。这些人和他素不相识,甚至不知道他是谁,但他们用最朴素的方式欢迎了一个异乡的过客——一间茅屋,一顿粗饭,一声问候。
这就是郑州。自古以来,就是“郑人”居住的地方。这些“郑人”不善言辞,不会写诗,但他们的善意,像这连绵的秋雨一样,无声无息地渗透进来。
王维回到屋里,对着忽明忽暗的油灯,开始写诗。
“朝与周人辞,暮投郑人宿。”
“明当渡京水,昨晚犹金谷。”
“此去欲何言,穷边徇微禄。”
今天还在洛阳(金谷),明天就要渡过京水,去那更远的地方了。此行还有什么好说的呢?不过是到一个穷乡僻壤,去求一点微薄的俸禄罢了。
最后两句看似自嘲,实则藏着深深的不甘。这趟贬谪的终点是济州,而郑州,只是其中一站。
但那夜的郑州,给了王维别的东西。
他看见了真正的烟火人间。田父、村童、秋虫、禾黍、雨中牧笛。这些事物不会安慰一个被贬谪的官员,但它们用自身的秩序和宁静,无声地告诉这个年轻人——这个世界很大。你的痛苦是真的,但它不是全部。
天亮的时候,雨还没停。王维收拾行囊,继续上路。他要渡过京水,前往那个更远的地方。
临行前,他回头看了一眼。雾雨濛濛中,那片茅屋、庄稼、柳树,都化成了青灰色的影子。
他没有说话,只是把这一切写进了诗里,让一千三百多年后的我们知道——那一天,郑州接纳过一个疲惫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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