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备:电铃(每科考前30分钟,首场考试考前40分钟),不超过20秒;
(二)考试开始:电铃,每次不超过15秒;
(三)考试开始后15分钟:吹哨1次;
(四)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吹哨1次;
(五)考试结束:电铃,每次不超过15秒。
(六)合场考试期间,道德与法治考试结束后5分钟(历史开考前10分钟):吹哨1次。其他司铃要求不变。
(七)英语考试开考前15分钟:吹哨1次。开考后15分钟不发布考试信号,其他司铃要求不变。
如用打钟发布信号,预备:每次3短声,连打5次;考试开始:每次2短声,连打5次;考试结束:每次1短声,连打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