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建材、商贸、加工配套生意的,十有八九都这么干过:跟老客户长期合作,不签书面供货合同,发货只留一张送货单,对账全在微信上聊。等到对方拖着几万、几十万尾款不给,才有人心里打鼓:没合同,光凭几张送货单,这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来?
先说结论,郑州法院是认这种案子的,能起诉、也有赢的机会。不过多数人只盯住“能不能赢”,没注意到后面还有一道坎——赢是赢了,钱未必拿得回来,因为对方公司可能根本没钱,这时候就得追股东了。
下面拿郑州两个真案子,把“没合同怎么赢”和“公司没钱怎么追股东”两件事捋清楚。
没签合同,郑州法院也判过赢的。
有些人过于纠结某些细节,觉得打官司总得有份盖了章的合同才作数。其实法院看的是你拿不拿得出完整的交易证据,合同并不是唯一能胜诉的证据。插个题外话:有些人就是过于自信,觉得对方欠我钱那是实打实的,他不会不认,自认为这种小事没必要找律师,结果对方找律师,什么都不认账,官司打败了才急急忙忙找律师。(题外话,不是本文重点)
据了解,(2022)豫0102民初10981号是中原区法院判过的一个真案子。一家鲜鸡店长期给一家餐饮店送鸡肉,从头到尾没签过合同。后来要货款,鲜鸡店手里就三样东西:微信聊天里双方对过账、确认过欠多少;微信支付转帐的电子凭证;还有那部原始手机,能证明聊天那头就是餐饮店老板。
从判决内容看,法院最后认了:虽然没有书面买卖合同,但微信记录和转帐凭证能互相印证,买卖关系是成立的,所以判餐饮店付货款,连资金占用损失也一块赔。
说白了就是,商事买卖看的是实际有没有交易,合同只是证据的一种,不是唯一的一种。
REFERENCE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说得很直白——一方拿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这些去主张存在买卖关系,法院要结合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其他证据,认定合同成不成立。
平时把三样东西留好,没有合同也能赢。
单据能留的都留下,自己不要筛选。送货单、签收单、入库单,是证明货确实发过去的最基础材料,少一张举证就多一分难处,所以能存都存着。如果真准备打官司,交给律师去筛选,哪些有用哪些没用的律师有经验。可别到真打官司的时候,说早知道········
微信上定期对对账、留个痕。供货多少、还欠多少、什么时候结,跟对方在微信上确认一遍,免得过后对方不认、或者硬压你的价。
以前的回款记录也别删。之前付过钱的凭证,最能说明你们之间长期、真实在做生意,证据链一下就扎实了。
可现实里有个还比较常见的现象:不少人这三样都做了、官司也赢了,就当没事了。结果呢,很多货款纠纷虽然判赢了,钱却始终没回来。
公司是个空壳,就直接追股东。
有些欠款公司,官司一输,真面目就露出来了:账上没现金,设备、存货、应收款也通通没有,整个就是个空壳。你就算拿着胜诉判决,执行阶段也捞不到一分钱。
据了解,(2025)豫0103民初13258号是二七区法院判的一个案子。原告供货纠纷赢了,判被告公司付货款,可一查,公司名下啥能执行的财产都没有。债权人就依法把没实缴出资的股东追加成被执行人。
法院最后判:几个股东,各自在没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欠的这批货款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来该公司还的债,这下落到股东个人头上,冻结股东的私人账户和资产,债权人总算把钱拿回来了。
按新《公司法》和郑州近期的判法,这条规则清楚明白:公司还不上债,没实缴的股东,得在认缴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更省事的一招:立案时连股东一块告。
不少人只知道“先赢官司、再追股东”这条路。其实按郑州现在的裁判口径,还有更利索的办法。
要是起诉前你就摸清楚对方是个空壳公司,那不用先告公司、也不用等执行终本,立案时直接把公司和没实缴的股东一起列为共同被告,一次到位。
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讲了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结合郑州中院的判法,对那些长期不经营、没资产、没流水的空壳欠款公司,债权人可以直接越过公司这层壳,在打官司的阶段就一并追究股东,回款周期短了一大截,拿回来的希望也大些。
不过一并告股东,不是随便告就成,有两样证据得先坐实,不然法院多半把对股东的诉求给驳了——这也是好些人自己起诉、却在股东这关栽跟头的原因。
一个是公司没清偿能力的证据。企业年报、企查查上的公示信息、无财产执行的记录、经营异常的截图、对公账户没流水的证明,这些能拼出对方是空壳、没偿债能力。
再一个是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证据。去调工商档案、认缴出资的记录、出资期限,还有没实缴的凭证,把股东没出资、没足额出资这些能追责的点锁死。
这两种情况,对应两种打法:
对方已经确认是空壳的,直接双告,立案时公司和股东一起诉,公司还货款、股东在没出资范围内补,一回就把回款的事解决掉。
还吃不准公司到底有没有钱的,就先告公司、把债权固定下来拿胜诉判决,等执行阶段发现公司真没财产,马上启动追加股东,穿透过去兜底回款。
实务里回款失败的,往往不是证据不够,而是分不清这两种场景、也没把追股东要的证据钉好,白白把最好的时机错过了。
郑州这边的判法,方向清楚:没合同供货,证据链齐就能赢。可赢不等于拿到钱,空壳公司有比较清晰的实现债权的路径,就是追加没实缴的股东。
普通维权停在“告公司”就完了,更周全的做法是:官司胜诉为前提,公司没钱,扩大责任主体,把责任落实到股东身上,钱才真正回来。
你在郑州,要是碰上供货尾款被拖、没签书面合同、对方公司看着像空壳,又怕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把送货单、微信对账记录、转帐流水、对方工商信息整理好,约个时间当面聊聊。
我结合郑州本地的判法,帮你把证据链理清楚,货款诉讼和追股东这两摊事一次安排到位,能回的款尽量帮你追回来。
吴明明,中共党员,专职律师执业十年,在郑州本地商事争议这块做得久,主打合同回款、公司股东穿透追责、商事债权全流程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