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册报名
(一)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注册时间为2026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考生在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
(三)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拒不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8:00。
五、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5月12日期间。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全国统考,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简称组考院校)组织实施。各项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时间为准。
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
(二)文化考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地点: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六、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为26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为40人。
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分。
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一)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文化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都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各项目第一志愿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
2.若部分项目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将所有录取不满额的专项剩余计划汇总后,按照第二轮计划分配顺序和计划分配数,用于录取其他项目第一志愿考生。若所有项目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在国家体育总局启动第二志愿录取程序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田径项目将按照田赛(招收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径赛(招收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女)、110米栏(男))分别录取。根据田径项目有效人数(文化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人数)及田径项目总计划(42人)确定统一录取比例(计算公式:录取比例=田径项目总计划/田径项目有效人数×100%),再依此录取比例确定田赛、径赛分项目计划数(分项目计划数=分项目有效人数×录取比例)。
4.柔道、空手道项目限招持有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
5.篮球、足球非守门员、足球守门员、排球自由人、排球非自由人、柔道、羽毛球项目将按照性别分别录取。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文化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都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各项目第一志愿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若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在国家体育总局启动第二志愿录取程序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一)我校2026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
住宿费:四人间 11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
(二)学校制定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校设奖学金、勤工助学岗、发展性资助项目、特殊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勤、减、免”等多措并举的完整学生资助制度。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和8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三个不同档次,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7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00元;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八、特别声明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中心”,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复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与我校招生相关的诈骗及违法活动。
学校网址:https://www.lynu.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
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处0379-68618104,体育学院0379-6861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