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阳医保便民服务再升级
异地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邮寄办”业务开通了
为了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报销不便的问题,我中心现开通异地医疗费用零星报销“邮寄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受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可申请“邮寄办”业务:
1.已参加安阳市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在本统筹区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已纳入全国医保联网范围)就医。
3.参保人员本人因年龄较大、身患重病、人在异地的情况,且本市没有亲属帮忙代办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现场提交报销手续。
02
所需材料
邮寄的报销材料须按以下要求准备齐全:
1.医疗费用发票。需提供原件,若涉及多张发票,按就诊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每张发票需清晰显示医疗机构名称、就诊日期、费用总额等关键信息。
2.费用明细汇总清单。需提供原件,清单需详细列明各项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明细及单价、数量,确保与发票金额一致。
3.病历资料。门诊治疗,需提供门诊病历(含就诊日期、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需盖章),报销门诊慢性病或门诊特殊疾病需提供处方、门诊慢特殊疾病病历本首页;住院治疗,需提供出院记录,内容应包括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要诊断、治疗过程、出院医嘱等关键信息。(见附件1)
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使用限制类药品或高值医用耗材的,需提供对应的检查报告单或完整病历;因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就医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需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参保身份及账户信息材料。参保人员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6.“邮寄办”资料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就医情况、报销金额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见附件2)
温馨提示:多次就诊的,请按照就诊顺序将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核对准确,因就诊情况不同也会涉及到其他方面的资料,请在邮寄前和我们取得联系,经确认后再行邮寄。
03
邮寄地址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234号三楼安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邮 编:455000
咨询电话:0372-227631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
温馨提示:请将报销材料统一装于文件袋并选择正规的快递渠道邮寄,以防资料损坏和丢失(快递过程中资料丢失需要您自行负责)。
供稿科室:异地就医科
整理:张开元
审核:李红强
审批:冯学敏
(声明:“安阳医保”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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