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2.专业能力强,熟悉相关业务,具有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知识、经验、能力和素质;
3.具有良好的学习、执行、沟通、分析、创新和办公自动化运用等基本职业能力;
4.爱岗敬业、敢于担当,主动服务、高效执行,团结协作、务实创新,廉洁自律、艰苦朴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责任事故、管理不善等原因被降职、免职未超过一年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