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共建人水和谐环境

4月7日,洛阳市召开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县区以“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为抓手,全面整治河湖生态环境,保障行洪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会后,各县区迅速行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印发细化方案、组织联合执法等方式,结合河长巡河,开展河渠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面漂浮物打捞等行动,以实际行动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水平。其中,老城区还动员广大社区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河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沿渠商贩进行宣传教育,禁止乱扔垃圾、垃圾入渠,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洛阳市河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