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得说是科研院所扎堆的洛阳,这项改革,率先在全省破冰。
日前,清研(洛阳)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下称“清研洛阳”)正式宣告改制收官,成为河南新型研发机构“混改”的首个标杆案例。
由最早的事业单位转为现在的“民资控股+国资赋能+团队持股”三元股权结构,清研洛阳的步子迈得极大。
但这样改革的价值指向,或许在于它以清晰的股权重构和机制创新,为全省长期受困于纯国有体制的科研单位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洛阳方案”,为区域经济的创新驱动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因此说它具有先导意义,并不为过。
1
清研洛阳,学术背景和主要创始人背景,自然与清华大学有关。
其前身为清研(洛阳)先进制造产业研究院,系河南首批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其成立之初虽已探索市场化运营,但本质上仍受限于事业单位的体制框架,股权完全归属国有,在资源整合、决策效率和人才激励等方面,局限性比较突出,甚至出现核心骨干员工流失的情况。
为破解这一瓶颈,2024年3月,清洛研究院正式启动“事业单位转混合所有制”改革,同年8月成立清研洛阳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完成“事转企”基础工作,到2025年11月底,洛阳自创综合服务中心的100%股权完全退出,国有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混改”工作圆满收官。
据天眼查显示,清研洛阳当前股权结构清晰且权责分明:
北京清研智造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49%,作为战略投资者实现民资控股,为企业导入优质产业链资源与成熟的市场化运营经验;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53%、洛阳国苑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1.98%,国有股权合计占比48.51%,由原洛阳自创综合服务中心划转而来,主要承担政策衔接、重大项目对接等赋能职能;洛阳星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持股1%,作为核心骨干员工持股平台,实现团队与企业的利益深度绑定。
这一股权设置看似简单,实则精准破解了纯国有体制的核心痛点。
按照规划,民资控股保障了市场化决策的效率与灵活性,国资持股确保了机构的公益属性与政策协同能力,员工持股则激活了人才创新的内生动力,三者形成协同效应,为体制机制创新奠定了基础。
所以说,此次改制的核心突破,在于以股权重构为基础,打破了传统科研院所的体制束缚,建立了市场化的治理与激励机制。
具体来说,在治理层面,清研洛阳或将彻底告别事业单位“多部门串联审批”的低效模式,因为民资控股的架构让决策链条大幅精简,项目立项、技术转化、市场合作等关键环节由一线团队主导“并联审批”,研发响应速度显著加快。
而在激励层面,1%的员工持股虽比例不高,但标志着科研人员从“为单位打工”转变为“为自己奋斗”,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激励模式,有效稳定了核心团队,也吸引了一批既懂技术又懂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加盟。
还有,引进民营资本做控股股东,看上的不仅是它能带来资金资本,更看重它的市场化经营理念和产业链资源,推动企业研发方向从“实验室导向”转向“市场导向”;而保留一部分股权和发言权的国资呢,则能通过精准赋能,帮助企业承接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参与产业政策制定,实现科技研发与市场运营相结合的双轮驱动的良性循环。
相关资料显示,清研洛阳目前已引入20余支科技创新团队,围绕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建设1个专业技术研究所、3个联合研发中心,通过市场化机制已累计投资参控股科技企业29家。
公司曾获批“智能制造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河南省高端装备中试基地”等30余项平台资质,同时也是“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创新中心”“龙门实验室”的建设发起单位。
河南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传统产业亟待提质增效,新兴产业需要加速培育。清研洛阳聚焦的智能制造、新能源装备等领域,正是河南重点发展的风口产业。
这样的底气、实力和发展潜力,不容小觑。
2
清研洛阳的改制,在行业内的影响比较大,因为这种以股权重构和机制创新为核心诉求的改革,不同于以往“换汤不换药”或“小打小闹”的调改,它的意义远超一家机构的转型本身,对洛阳乃至河南科研生态的重塑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目前,河南省共有核心科研机构总数约6000家以上(含各级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等),如果仅计独立法人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则约有300~500家,呈现“老新并举”的格局,管理上也基本上以“政府主导、财政支持、事业编制”的模式为主导。
其中,传统老牌科研机构包括22家全国重点实验室、26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4159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为纯国有体制,股权100%归属国家或国有独资集团;新成立的高能级平台达300余家,涵盖141家省新型研发机构、27家省实验室、55家省产业研究院等,虽部分尝试股权多元化,但仍以国有资本为主导。
这种纯国有体制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集中力量完成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国家工业化和区域产业基础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洛阳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为例,其前身为化学工业部直属科研院所,1999 年转制为科技型国有独资企业,现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完全国有,凭借国有资本的持续投入,成为我国蒽醌法制过氧化氢技术的开创者,先后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
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同样延续纯国有架构,由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股权链完全归属国有资本,在农机装备基础研究领域积累了深厚实力。
这些纯国有科研机构,凭借稳定的资金支持、完备的研发平台和集中的人才资源,成为区域科技创新的“压舱石”,承担了大量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为行业技术进步提供了重要支撑。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纯粹国有体制的弊端逐渐显现,成为制约科研活力释放的枷锁。
如决策机制僵化,项目审批需层层上报,市场响应滞后;又如激励体系薄弱,科研人员收入与成果市场价值脱节,“重论文轻转化”现象普遍;再如资源配置低效,资金来源高度依赖财政拨款,市场化融资渠道不畅,导致河南科研成果转化率长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量专利技术“沉睡”在实验室,无法转化为推动产业升级的现实生产力。
而洛阳作为科研资源密集区,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即便是部分已完成“事转企”的科研机构,也因未能突破单一国有股权结构的束缚,依然沿用传统治理模式,市场化转型步履维艰。
未彻底改制前的清研洛阳,也是这样。
3
在业内看来,清研洛阳的“混改”模式,为全省科研机构的进一步转型带来了一些有益启示。
“民资控股+国资赋能+团队持股”的混改模式,意味着股权结构多元化,能有效解决原有体制决策慢、激励弱、资源散等痛点。国资不缺位、民资不越位、团队有份额,会兼顾到国有资产安全与市场化活力。
同时,治理机制市场化,将实现治理与激励并重,促进科研机构真正成为面向市场的创新主体。而政府也会在国有股权划转、员工持股确权、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更精准的配套政策,同时建立改革容错机制,降低科研机构改制风险。
未来,民资、国资、员工持股的组合,或将成为一些市场化导向比较强的科研机构改革的主流选择。但这并非“一刀切”的万能方案,许多科研机构仍需要根据自身使命和定位,按照“一院一策”的方针设计自身的股权架构和激励机制。
这里强调的就是差异化的适配性。
那么,这种适配性在不同类型的主体身上如何体现?可分为三种情况。
首先,可高度适配于省内141 家新型研发机构、55家省产业研究院及企业化运营的中试基地。这类机构以成果转化、产业赋能为核心,民资控股可压减决策链条,国资参股保障政策衔接,员工持股激活创新动力,能快速打通研发、中试、转化、产业化的闭环。
其次,可谨慎适配于承担国家重大战略公益研究、军工配套任务的纯国有老牌院所及各级重点实验室。这类机构需坚持国资控股,可引入少量民资与员工持股做增量激励,在守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底线的前提下,下放部分决策、运营权限。
第三,这种模式并不适配于那些纯基础研究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这类机构一般走的是预算保障、绩效激励、成果赋权相结合的发展路径,强化基础研究投入的稳定性,应避免过度市场化而偏离公益使命。
鞋子穿在自己脚上,到底合适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道理是这样,但科研单位改制涉及到的层面和问题太多,许多时候都需要综合考量。
不管怎么样,清研洛阳的改制,为打破一些科研单位目前的困局撕开了一道口子,闯出了一条新路,某种程度上将推动河南科研生态从分散封闭向协同开放的局面转型。
现在,我们一直都在推动“延链、补链、强链”,强调产业链各个环节的协同发展,依我看,那些焕发了生机和活力的科研机构,将是各个产业获得“强链”效果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