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校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郑州商业技师学院,由原郑州市商业高级技工学校牵头,整合郑州市城建技工学校、郑州市化工医药技工学校、郑州市机电技工学校组建而成,于2008年2月正式揭牌,开启融合发展、特色办学的发展新篇。为系统梳理办学脉络、全面展示办学成果、传承校园精神文化,学院规划建设校史展览馆,打造传承办学精神、开展校史教育、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现面向校内外广泛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史资料与实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原四校建校至今及整合以来形成的具有收藏和展览价值的文字、照片、影像等档案史料和实物。

学院发展历程中形成的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各类文字、音像、实物等原始资料。
(一)学院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要人物等记录性、回忆性、访谈性相关资料;
(二)反映历史沿革和发展轨迹的实物、照片、音像、文献资料等,如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园活动等方面照片音像和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材料;
(三)体现校风学风的具有时代特征和代表性的教案、教材、教具、仪器、模型、试卷、作业、实操报告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
(四)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有代表性的校徽、校标、校服、纪念章、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书、票据等实物;
(五)有突出贡献的学校领导、专家教授、杰出校友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材料。如,宣传报道材料;著作、教材、学术论文以及笔记、手稿等;证件、证书、奖状、奖章、聘书、任命书等;照片、音像资料等;
(六)历年各类技能竞赛成果资料。如各级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奖杯奖牌、参赛报名表、备赛日志;竞赛体系建设文件、技能节活动、赛事总结报告等;
(七)能够体现对外校企合作的标志性成果。如企业深度合作成果史料、产学研融合创新成果、合作规模与荣誉见证、国际合作与社会服务成果等;
(八)反映校园生活或承载学院记忆的实物、音像资料、文献等;
(九)著名人士与我院办学活动相关的题词及书法、绘画作品等;
(十)历届毕业班级的集体合影照片,以及班级信息、照片人员名单等资料;
(十一)以上未详细列举,但具有校史陈列展出意义的其他实物、照片、影音、图书、文献等。

(一)捐赠。以无偿捐赠为主要方式,捐赠后资料及实物所有权归郑州商业技师学院所有。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本人(亲属)暂不捐赠的史料、实物,学院可进行复制、翻拍、扫描、转录后,原件完整归还,复制品归学院所有。
(三)协商。对极具历史价值的珍贵校史资料与实物,可与学院友好协商,确定保管、借用、代管等其他征集方式。

(一)直接捐赠。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院联系捐赠事宜。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物品。
(三)上门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同志、校友提供的材料,可由学院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一)集中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集中征集完成后,征集公告仍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作为档案保存,并将在校史馆布展中选择展陈。
(二)提供图片资料时要附相应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等。提供实物的,请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三)对于征集的文字、照片、影像、实物等史料,学院将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四)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肖像权的书籍、照片等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曾帆 15138463917
邮箱:x65009191@126.com
(二)校史实物资料邮寄地址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荥阳)荥泽大道99号郑州商业技师学院,邮编450000。邮寄时,请备注“校史资料征集”。
竭诚欢迎全院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学院联系,积极参与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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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帆
杜佩哲
陆晓航
陈 静 王 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