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卓妍 编辑/岳瑶 通讯员/白素静
为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困难群众的保障力度,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发布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优化调整通知,新政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调整大幅降低了申请门槛,并优化了申请及选房流程,旨在惠及更多住房困难群体。
新政对申请条件进行了多方面放宽,让更多市民有机会申请公租房。具体调整包括:将本市市区户籍家庭的户籍年限要求从“取得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缩短为“1年以上”;对于非本市户籍家庭,将养老保险缴纳要求从“3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满12个月以上”,并取消了“持有《郑州市居住证》”的限制;房产转移记录的审核期限由5年缩短至3年;家庭非营运车辆的购置金额限制从8万元提高到15万元;新就业大学生的学历范围也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扩大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在优化保障方式方面,新政推行“全域通办”服务,打破户籍与工作地限制,申请人可就近在线下窗口或线上平台提交申请。最受关注的改变是实施市区全域线上“自主选房”模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郑好办”APP进行线上选房,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让选房过程更加透明、高效。对于不熟悉线上操作的申请人,也可就近到各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选房。
此外,新政还完善了差异化的过渡租住政策,为不同情况的在保对象提供了更为人性化的解决方案。例如,对于保障期满8年且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在保对象,或收入超过标准但其他条件符合的在保对象,可以选择提高租金的方式继续租住,租金标准将在规定基础上进行上浮。
申请人可登录“郑好办”APP,进入“郑好住”自主选房模块,按照指引完成相关操作。此次政策调整是郑州市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预计将有效缓解更多市民的住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