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我院2026年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18〕3号)和《郑州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按照招生简章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三)学院成立由不少于5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同时学院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
二、考生申请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
(四)有至少两名护理及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六)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七)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1项:1.以第一(若导师排第一则可第二)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2.大学英语四级≥450分,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580分),或雅思成绩≥6.0分。3.在英语语言国家或招生目录中可选考的语种语言国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申请—考核程序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审核、专业课笔试、综合考核与录取等。
(一)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时间段:2026年1月23日-3月2日。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考院系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及提交材料。考生申请考生须在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期间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寄申请材料,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考生网络报名后从系统导出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况表;
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申请导师签字同意),模板见附件1;
3.专家推荐信。两名护理及相关专业博士生导师推荐信,申请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人,模板见附件2;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本科、硕士期间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大摘要和开题报告;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北大核心与SCIE、SSCI收录论文需提供论文检索证明,专利提供授权证书。(2)其他可以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10.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参考模板见附件3);
11.初审合格,参加复试之前,需提交本人《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模板见附件4,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党支部章。
注意:以上第1~10项材料由申请者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胶装(毕业论文规格)成册,第11项材料单独提交。所有材料提交或邮寄至护理与健康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且今后不再被允许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具体要求等,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并给予专业素质、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初步评价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资格。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预定于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资格审查,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并上报学校,学校将确定准予考核考生名单进行公示。以下情形将不予准考:(1)经审查不符合郑州大学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者;(2)未按照规定提交材料者;(3)所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形者(如专家推荐书冒名签字等)。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
(四)专业基础考核(目录显示为2999-专业基础考核)笔试科目为《护理理论》,满分100分。不参加专业课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专业课笔试免试,成绩记为100分。
(五)综合能力考核(目录显示为3999-综合能力考核)学院按照医学院要求,将在2026年3月20日-4月3日组织综合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参加此部分考核。
1.考生自我介绍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 答辩考生就提交的研究报告进行现场答辩。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时间15—20分钟。
2.专家面试考核小组通过考生答辩和提问,重点考查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另外还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
3.英语口语听力考核通过专家英语提问,考查考生英语口语及听力能力。
(六)综合评定
考生综合评定成绩的权重按专业基础考核(笔试)30%,综合能力考核(面试)70%的比例确定。两项分项评定中,每项满分为100分,考核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式如下:综合评定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面试违纪、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问题等,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考核结束后48小时内在郑州大学护理与健康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复试排序名单。所有考生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考生将在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相关说明
(一)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考生名单、考核安排、综合考核成绩、初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二)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制度和申诉复议制度。
纪检监察电话:0371-86565016
申诉复议电话:0371-86565007
(三)申请考核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五)联系方式:0371-86565007;
联系人:史老师
邮寄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1号郑州大学护理与健康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学楼315办公室)
五、本实施细则由护理与健康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