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水区
2025学年金水区乡村教师补助范围、发放对象和标准、发放情况
金水区按照现有城市框架和实际办学情况,按地理位置划定享受乡村生活补助学校范围为:连霍高速以北学校。发放标准为:东三环以西学校500元/人/月,东三环以东学校700元/人/月。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10所小学、3所中学、4所幼儿园共671名教师,共发放乡村教师补贴资金2229400元。
高新区
郑州高新区2025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按照《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郑州高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2025年1-8月为我区郑州市第三十七中学和南流小学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5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2025年9-12月为我区合作共建起步区(科学城)区域内中小学(荥阳市广武镇第二初级中学、荥阳市广武镇第二小学、荥阳市广武镇第四小学、荥阳市广武镇第七小学)教职工,按照文件要求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助5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
郑东新区
郑东新区2024—2025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新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东区实际,2024—2025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郑东新区在编在岗乡村教师;补助范围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的补助标准。发放情况: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共发放78万余元,发放补助教师192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共发放80余万元,发放补助教师197人。
管城回族区
管城回族区2025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2025年,区乡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按照每人每月700元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目前已发放443人。
巩义市
巩义市2025年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我市2014年出台《巩义市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巩教体〔2014〕75号),综合考虑学校位置、环境、交通条件及艰苦程度等因素,分100--600元六个档次发放生活补助(10个月/年),发放对象为巩义市乡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2019年,根据《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郑政办〔2016〕61号)精神,修订出台《巩义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巩教体〔2019〕51号),将该项补助标准提高为每月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000元五个档次,发放对象为巩义市乡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025年全年12个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18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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