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给大女儿买了一件鄂尔多斯羊绒衫。女儿正值妙龄,是爱美的时候,给她买,正合适。
鄂尔多斯么,大家都知道,无非就是各种灰和黑,适合女孩子的颜色很少,没办法,退而求其次,选的烟灰色高领基础款。
主要是考虑到京津两地冬季长又寒冷,羊绒衫轻且保暖,套在大衣里冲锋衣或者羽绒服里,比较实用。
女儿也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她本来是看不上这种中规中矩的款式。但没想到买回来之后,她搭上了金属质感的一款项链,烟灰色和彩金有色彩的碰撞,金属和质地细腻的羊绒有质感的映衬,这条长款项链也显得格外出彩。
第一天,女儿羊绒衫内搭,外穿哥弟羊毛大衣。这件衣服本是我的。自从来到了北京,我由奥迪滑落至雅迪之后,其实我很少有场合能穿。我主要的场景有两个,一个就是学校门口,另外一个就是菜场和超市。这大衣根本没有机会出世。
我们娘俩,身高一模一样,体重差十几斤,所以女儿穿起来也挺好的。
我穿大衣是用来配高跟鞋,看起来比较正式。她则穿出了不一样的感觉,天气暖和的时候,当风衣穿,敞开,任风儿吹起衣摆。天冷的时候,把腰带扎紧,围灰色格子的羊毛围巾,看起来既暖又美。
她的穿衣原则是,每一天不穿同样的衣服,第二天还想穿这件烟灰色的羊绒衫,我看她怎么办。
嚯,她竟然用来搭一件休闲的毛衣厚外套。这件外套原价大几百,因为滞销,所以降价处理了,我们娘俩一人有一件儿,女儿内穿高领烟灰色羊绒衫,外搭深蓝色的休闲厚毛衣外套,还挺利索潇洒的。
第三天呢,配了一件深蓝色的开衫,金色的扣子,也很漂亮。
她周五返校,我极力说服她带上高跟鞋,并且帮忙包好,放进行李箱,让她周末有机会穿一下。
鞋子买回来了,不穿就是在贬值,就要找机会让它曝光。
年轻时,就是要美起来。这是最好的年纪,最好的皮肤,生活没有什么负累,大学学业也不紧张,此时不美更待何时?
女儿做指甲,以前做得夸张,有凸起的装饰,现在经过我建议,换了很雅致的样式,很柔和的粉色。
其实,我也不太赞成做指甲,觉得对健康不好。但是烫发染发也不好,难道不烫不染?
年轻就是用来经历的,只要不是太过分影响健康,我都是能理解,并且支持的。
她爸说看你的指甲这么长——呵呵,大哥,忘了自己年轻时穿喇叭裤和烫头发了吧?
年轻时,就是要美起来!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就是得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装扮自己。美起来,人会更自信,也会有更多的机会!
您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