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协同育人是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2024年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推动构建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新格局。然而,在实践层面,家校合作却面临职责边界模糊、角色错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学校将本应承担的教学管理责任转嫁给家长,部分家委会从“沟通桥梁”异化为“执行工具”,甚至出现强制收费、资源攀比等乱象,不仅加重了家庭负担,更损害了教育公平。建议通过制定权责清单、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督导问责,推动家校协同真正回归育人本位。
一、存在问题
(一)家校职责边界模糊,学校责任转嫁普遍。部分学校将本应由教学经费保障的事务转嫁给家委会,通过家委会实现“曲线收费”,导致家长沦为班级的“财务管家”。2026年2月6日,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称,辖区内某中学某班级共有学生46名,2023年9月至2026年1月,该班级家委会收取班费共计18.18万元,用于班级学习资料的购买、复印以及文体活动等支出。另外,许多学校要求家长陪餐、监考、轮值站岗,甚至将校园清洁任务转嫁给家长,模糊了学校作为教育主体的责任边界,使家长从协同者异化为承揽者,给家长带来额外的负担。2025年12月29日,湖南张家界永定区天门小学门口,一名45岁的学生家长在护学岗执勤中突然晕倒,不幸身亡。
(二)家委会功能定位异化,从桥梁沦为工具。一些学校的家委会被学校行政体系吸纳,其功能被限定在配合学校工作层面,缺乏真正的监督与协商功能,沦为学校政策的传声筒和任务的执行者。重庆班费事件中,班主任回应称“从不问及收费金额,所有收费由家委会负责”,正是家委会从沟通桥梁异化为收费中介的典型表现。2025年11月,山西省忻州市长征小学发放的家校联系卡要求家长填写“可提供的社会资源”,引发舆论哗然。尽管校方随后致歉,但这一事件折射出家校共育异化为资源互换的危险倾向。部分家委会成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子女谋取特殊照顾,如换座位、评优倾斜等,严重侵蚀了教育公平的底线。当家委会从沟通和监督平台变成资源圈和利益场,教育公平必然受到冲击。
(三)沟通机制流于形式,深层互信基础薄弱。尽管各校普遍建立了家委会、家校联合会等沟通渠道,但家校互动层次较低、深度不足,导致家校沟通呈现明显的补救性色彩,往往是孩子出现问题后双方才进行沟通。在沟通方式上,家访成了打卡任务,拍照填表速战速决,形式化沟通侵蚀了家校信任。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社会背景下,社交媒体成为主流家校沟通方式,深度沟通和面对面交流明显不足,沟通不畅导致心理危机干预等领域家校协作困难。
(四)制度约束保障缺位,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部分学校由于公用经费紧张,或为了规避乱收费的问责风险,将本该由学校保障的支出例如资料打印支出等推给家委会。家长对家委会权力滥用往往敢怒不敢言,甚至因质疑收费而被踢出家长群。很多在家长群的公开收款,即使打着“自愿”的旗号,多数家长也不敢轻易拒绝。2023年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已明确“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违规收费”,但由于缺乏配套的处罚细则,违规成本过低,导致现实中违规行为仍屡禁不止。2025年9月广东东莞某学校高一部分班级家委会以“自愿捐助班级活动基金”为名,向每生收取200元班费,当地教育部门最终仅以“全额清退班费”收场,对学校和教师缺乏实质性处罚。
二、有关建议
(一)制定家校权责清单,明确各方职责边界。建议教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中小学家校协同职责清单》,以制度形式厘清学校与家庭的权责边界。一是明确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必须保障基本教学运转所需经费支出,包括教辅资料打印、试卷复印、办公用品购置等,不得通过家委会向家长摊派。确保教学事务由教师亲力亲为,严禁将教学任务、安保职责、校园清洁等工作转嫁家长。二是明确家委会功能定位。强调家委会并非必须设立的组织,如设立,学校与老师对于家委会负有指导管理责任。建立家委会负面清单,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收取相关费用、采集家长职业资源信息、安排学校站岗打扫和教材采购等不在家长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三是构建角色互补机制。明确教师的核心职责为课程教学和专业指导,家长的主要责任为生活教育与情感支持,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适度动态调整空间的功能互补格局。
(二)规范家委会运行机制,实现财务公开透明。推行“一事一收、一事一结、即时公示”制度,家委会涉及的费用收支必须严格规范收费频次和支出程序,做到理由清楚、流程规范、收支可查,严禁长期沉淀大额资金。涉及重大支出或集体活动,必须经全体家长充分讨论并同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务服务APP或智慧教育平台建立家校协同监管模块,大额收支实行第三方监管,资金直达服务提供方,不经过家委会成员个人账户。所有收支必须在平台向全体家长推送电子账本并附相关凭证。建立家委会定期述职和换届制度,家委会成员应定期向全体家长报告工作,接受评议。推行家委会成员任期制,避免权力固化。对违规干预教学、谋取私利的家委会成员,应建立退出机制。
(三)优化家校沟通机制,夯实协同育人根基。探索多元化沟通渠道,针对年轻家长的隐私焦虑,可推广社区集体家访、视频家访等灵活形式,既保留面对面交流的温度,又给予家长安全感。规范家长群管理,明确家长群主要用于信息发布和必要沟通,严禁强制打卡、点赞、转发等形式的负担。推动沟通内容多样化,从单一的成绩关注转向对儿童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兴趣爱好等综合性成长的关注,同时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保障其发言权、参与权,真正落实“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依托“教联体”建设家长学校,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观念和重大教育政策,引导家长更加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而非仅关注学习成绩。针对心理危机干预等重点领域,建立家校协作预案和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危机发生时沟通顺畅、责任清晰。
(四)完善督导问责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强化督导问责,将家校协同纳入对学校的年度督导评估和等级评定,重点督查是否存在利用家委会违规收费、转嫁教学任务、采集敏感信息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核实的违规行为,除清退费用外,应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并纳入个人师德档案。严格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针对“双减”“一教一辅”政策下,应根据教学实际需求弹性增加学校课后服务、教辅打印等资金需求,通过财政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保障。推动“教联体”建设中“联责任、联资源、联空间”的要求落地,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减轻学校单方资源压力。畅通申诉渠道,由学校建立党组织牵头,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组成的家校矛盾调解委员会。当家长因质疑收费或合理表达意见而被受到不良待遇时,自动触发校方介入程序,保障家长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教育部门也应设立专门渠道受理家校协同相关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王天元,民革党员、黄河两岸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孟瑶,郑州市二七区政协委员、民革党员、郑州市二七区工信局科员)
(来源:团结网,原标题:《厘清家校合作边界 推动家校协同育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