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引发广泛关注的郑州“8.14”交通事故经相关部门的全面调查,对事故原因与责任划分做出了认定。
2025年8月14日,郑州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赵*仙驾驶豫ADT2281号荣威新能源出租车,搭载4名乘客,行至中原路与文化宫交叉路口,与张*伍驾驶的别克私家车相撞后,车辆碰撞后速度飙升,失控后与花坛碰撞,车辆腾空落地时又与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碰撞,造成出租车驾驶员赵*仙和两名乘客死亡、三人受伤,车辆损毁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20万元。
车辆基本情况与保险投保情况: 豫ADT2281号荣威牌出租车,实际车主为朱*申,肇事驾驶员为赵*仙,该车在人民财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150万元的三者险、每座保额50万元的座位险。
事故责任划分:出租车驾驶员赵*仙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道交法42条“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赵*仙负事故主要责任,私家车车主张*伍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教训总结: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及安全驾驶技能,严守交通法规。运营车辆千万不可心存侥幸,一定要足额投保交强、三者及座位险,增加自身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