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23〕10号)相关规定,要求各单位根据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合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8月底前完成采购流程各项工作,11月底前完成采购款项支付工作,且对于年中追加的采购项目在次月底前启动采购程序。
依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集中采购实施细则》(校资字〔2024〕6号)文件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应按照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相关要求按时提交本年度集中采购实施计划,以便招标办统筹安排招标采购活动。如有重大变化需及时向招标办报备,不在计划之内的项目,除了紧急必需的将不予执行。
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3日前完成2026年度集中采购项目计划上报,集中采购项目计划表(详见附件)填报完成后交至综合楼454办公室招标办物资采供科,电子档发至邮箱71410395@qq.com,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912705。
附件:《集中采购项目计划表》 详见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通知公告栏
郑州航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