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向郑州某小学家长秦某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秦姓家长于2026年02月27日提出控告孩子班主任和科学老师体罚、侮辱其子引发孩子跳楼坠亡案件,金水分局经审查认为 “未发现该案存在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通知书明确,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申请复议。
这个事件缘于1月6日下午4点20分,郑州市民秦先生夫妇的孩子,金水区某小学四年级一学生放学后没有到校外托管班上课,等机构将电话打到家长后,家长四处寻找才发现这名四年级男生已在郑州某小区的居民楼坠亡。孩子的意外坠亡是一个不幸的事件,但对于坠亡的原因,家长和学校提出的原因差异很大。
家长通过询问孩子同学后认为,出事当天的科学课上,因为孩子与同学有摩擦,当时任教的孙老师把两个孩子叫上讲台,当着全班几十名同学的面,勒令他们互相打对方50次,甚至直接掏出手机,对着两个手足无措的孩子全程拍摄。而且惩罚结束后,孩子和同桌又被班主任留在了教室继续教育,这是导致孩子坠亡的主要原因。
但是学校通过调查认为,班主任许某某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不当行为;涉事科学教师孙某某不存在体罚、侮辱、指使学生互殴行为,仅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言语不当,将由学校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家长对于学校的回复并不认可,所以报警要求当地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于是有了文章前的一幕。
孩子的死的确令人惋惜,但是责任的认定焦点是在于这位科学老师是否存在处罚不当,指使学生互殴上,据查询相关资料,这所新建学校基本上实现了监控全覆盖,所以通过监控视频采证并不困难,公安和学校都是基于视频为依据明确认定的。而且从学校提出的处理意见中还指出,老师语言存在不当,这也证明视频采集中不仅提供了可靠的图像,还采集了相应的音频。这样,学校才会得出老师存在言语不当这些问题。
由于家长和学校开始调查事情的途径不同,所以会得到事件的不同答案,但相信公安机关的介入后,所形成的结论更加接近客观事实。
孩子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其实,压垮孩子的绝对不会是一个偶然的事件,那么他为何走到这一步,家庭和社会都要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