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巩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对违法案例、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危化品车辆、终生禁驾名单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结合自身实际,引以为戒。
9月9日15时15分许,豫A****7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巩义市涉村镇036乡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涉村镇南庄村口处时,交警四中队民警发现其有超载的违法嫌疑,依法告知其到巩义市南山口超限检测站称重,经称重该车超载50%以上,民警当即开具《巩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车辆涉嫌超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丁某某罚款1500元, 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8月31日16时许,豫M****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巩义市文昌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巩义市大有燃气路口处时,交警四中队民警发现其有超载的违法嫌疑,依法告知其到巩义市南山口超限检测站称重,经称重该车超载50%以上,民警当即开具《巩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告知其车辆涉嫌超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任某某罚款1500元, 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日常行车养成良好的习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谨慎驾驶,安全出行,文明行车。
编辑:林夕
审核:邢红军
点击 在看 让我知道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