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报全媒体记者 马健 摄


围绕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方案》明确:
公共基础设施方面:
加快修缮因灾损坏的公共基础设施,检查抢修城市输水管线、污水处理、加压泵站等设施,加大电力生产企业中水供应设备抢修工作力度,保障电力正常生产。做好渍水电力设备抢修和临时供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在优先保障居民和重要场所用电前提下,强化重点企业用电保障。

郑报全媒体记者 马健 摄
为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方案》提出,要摸排受灾企业情况,建立复工复产台账,做到“一企业一台账一清单”。
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对受灾较重导致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维修,无法使用的,要积极采购新设备,支持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对实际投入维修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短期难以恢复的企业,支持企业租用厂房仓储过渡生产经营,对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给予补助。

围绕着力减轻企业负担,《方案》提出,减免缓缴相关税费,对符合退税条件的,要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退税款及时到位。对2021年8月份无法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市场经营主体,可在征期内提出延期纳税申报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及时予以核准。
对因灾情疫情受到重大影响的市场经营主体,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及时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核准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市场经营主体缓缴社会保险费用,并延续部分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
同时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缓缴,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等惠企政策;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有关规定对房租进行减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受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贷款。

郑报全媒体记者 马健 摄
10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目前,河南受灾医疗机构正在有序回复,全省受灾医疗卫生机构重建项目130个,匡算总投资40.9亿元。
今年夏天,河南汛情突如其来,医疗卫生系统也损失严重。为保障医疗服务,省卫健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抓实工作,明确目标和重点任务,组建工作组深入一线,分包指导受灾较重的省辖市和省直医院,调派省直三甲医院医疗队对口支援鹤壁、新乡、安阳、焦作、周口等地,抽调市级医院医疗队对口支援县区,迅速恢复正常的医疗秩序。
我省将灾区医疗卫生恢复重建与提升防灾救灾能力结合起来,建立全省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库,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医疗卫生专项规划,全省受灾医疗卫生机构重建项目130个,匡算总投资40.9亿元。

为确保受灾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省优先支持极重灾区、重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灾后重建,优先建设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急需的项目,优先保障受灾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服务,防止因灾因病返贫致贫。按照计划,未来五年过渡期内,我省将继续实行“四个不摘”、继续落实“三个100%、两个90%”的健康扶贫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此外,在医疗机构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各地政府要协调安排好过渡用房,作为临时医疗服务网点,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工作正常开展。
编 辑:蔡 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