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6年市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本次共有17家单位参与招聘,涵盖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郑州烈士陵园等单位。其中,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郑州烈士陵园的招聘信息如下: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上级审批,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面向社会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2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殡仪服务工23名,主要承担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协助逝者家属办理治丧相关手续等辅助性工作。招聘对象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指具备劳动能力与就业意愿,因身体条件、技能水平、家庭情况、失去土地等因素难以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具体包括: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登记失业满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 享受城镇低保、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 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 失业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需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1. 初中及以上学历;
2. 熟知殡葬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3. 掌握岗位业务知识与流程,能熟练操作工作设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 具备良好沟通服务能力,能使用普通话,熟悉本地方言与民俗,接待家属时使用文明用语;
5. 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履职的身体与心理素质,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民企等单位就业的人员;
2. 注册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参股、担任股东、监事等)的人员;
3. 正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审查的人员;
4. 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其他人员;
5.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全年招聘,招满为止。集中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第二阶段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第三阶段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第四阶段为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三李村原郑州市殡仪馆办公楼一楼118室。
3)联系人:王老师 杨老师 米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80612
4)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
1)在网上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创业证是电子证的,报名时请提供一份复印件,现场核验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4)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5)相关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2、初审:单位与人社部门联合初审,通过后公示并通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保持通讯畅通,逾期视为放弃。
4、体检:按面试成绩1:1确定人选,到市级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者开展政审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
6、公示:拟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1. 签订劳动合同,薪资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2. 岗位安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
郑州烈士陵园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结合工作需要,郑州烈士陵园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计划招聘38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园区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招聘对象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指具备劳动能力与就业意愿,因身体条件、技能水平、家庭情况、失去土地等因素难以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具体包括: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 登记失业满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 享受城镇低保、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 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 失业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需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 身体健康,满足岗位要求;
1.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民企等单位就业的人员;
2. 注册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参股、担任股东、监事等)的人员;
3. 正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审查的人员;
4. 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其他人员;
5.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报名
本年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全年分为四个阶段集中报名,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各单位设置岗位招满为止。
集中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第二阶段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第三阶段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第四阶段为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报名地点:郑州烈士陵园(二七区丹青路11号)南园办公楼二楼人事财务科。
联系电话:0371—68953271 李老师 樊老师
报名所需材料:
1)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创业证是电子证的,报名时请提供一份复印件,现场核验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4)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2、初审与资格审查:单位初审、人社局复审,全程审查资格,造假取消资格。
3、政审:按1:1比例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
4、体检:政审合格者到市级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取消资格。
5、公示:拟聘名单在郑州市人社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聘用。
1. 签订劳动合同,薪资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2. 岗位安置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延长至退休。
本公告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