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动车的朋友注意啦!
郑州市交通违法综合整治大提升
骑车横过机动车道下周一开罚
本周内
将主要进行信息采集和警告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
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
应当下车推行。
否则
将被处于20元至50元的罚款
其实罚款不是目的,
旨在改变原来不正确的通行习惯,
让大家出行更文明,更安全,更顺畅。
再次提醒大家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严格遵守交规!
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
一定要下车推行!
来源 :综合郑州晚报、民生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