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6年公益性岗位计划开发65名,分配至郑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郑州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服务中心(以上三个工作地在郑州市中原区)及各区、县(市)医疗保障中心。
二、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年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全年分为四个阶段集中报名,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各单位设置岗位招满为止。
集中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第二阶段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第三阶段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第四阶段为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报名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博体路1号报业大厦20层A2012房间
联系电话:67880216
报名所需材料:
1.在网上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创业证是电子证的,报名时请提供一份复印件,现场核验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4.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5.招聘岗位有学历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满足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初审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资质进行初审。
(三)资格审查
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四)政审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组织通过政审考察的应聘人员到市级有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和岗位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缴纳社会保险。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