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如今已成为群众日常消费重要场景,其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关乎市场秩序。
为切实守护港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郑州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无证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食材来源不明、平台审核不严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现发布郑州航空港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第一期),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督促平台及商家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自觉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2026年3月13日,我局郑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后,依法对某某小吃店(网店名称:“某某烧烤”)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店铺实际不存在,其在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公示的《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涉嫌伪造,郑港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将伪造证件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须持证合法经营,严禁伪造、变造、冒用《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等食品经营资质证件,严禁虚构经营门店开展线上订餐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伪造食品经营资质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筑牢网络餐饮准入底线。
2026年3月27日,我局郑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某餐饮店(网店名称:“某某螺蛳粉”)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店铺实际不存在,执法人员现场未能联系到当事人。
我局立即通报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对该店铺作关停下线处理,郑港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对该店证照问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具备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质,严禁无实体门店、无合法证照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餐饮平台须严格履行入网商户资质核验义务,对无实体门店、资质不全的商户一律不得上线。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查 “幽灵外卖” 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通报平台作关停下线处理,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全力保障群众线上订餐安全。
2026年3月26日,我局滨河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某餐饮饭店(网店名称:“某某招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店一名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该饭店积极配合调查、当场完成整改,已安排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上岗,并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食品安全核心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健康证明过期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各餐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核查从业人员健康证件,及时组织到期复检,杜绝无证、证件过期上岗,对拒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