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成绩评价办法
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职业技能测试评价;社会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退役士兵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
1.高中毕业生
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满分200分。
(1)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
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各科目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分数相加,计为文化素质评价成绩。
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折算分数相加最高成绩为100分,具体折算方法为:
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A,B,C,D,E)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5分,B等级折算为12分,C等级折算为9分,D等级折算为3分、E等级不折算计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4个等级(A,B,C,D)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5分,B等级折算为12分,C等级折算为9分,D等级不折算计分。
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A,B,C,D,E)的,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2.5分,B等级折算为10分,C等级折算为7.5分,D等级折算为2.5分、E等级不折算计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4个等级(A,B,C,D)的,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12.5分,B等级折算为10分,C等级折算为7.5分,D等级不折算计分。
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A,B,C,D,E)的,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7.5分,B等级折算为5.5分,C等级折算为3.5分,D等级折算为1分、E等级不折算计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4个等级(A,B,C,D)的,地理、政治、化学、生物科目成绩为A等级折算为7.5分,B等级折算为5.5分,C等级折算为3.5分,D等级不折算计分。
(2)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
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职业技能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方式进行,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占比50%,专业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分值占比50%,满分200分。
3.社会考生
社会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方式进行,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分值占比50%,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占比50%,满分200分。
4.退役士兵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不进行文化素质考试,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采取“上机测试”方式进行,满分200分。
相关考核方案在我校网站主页:(https://www.zzyaou.edu.cn/)另行发布,考核地点在校内(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具体时间安排及场次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条 考生总分计算方法及录取规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中职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专业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社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退役士兵: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录取规则:
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当遇到录取最低分考生成绩相同时:高中毕业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地理、政治、化学、生物成绩等级折算成绩排序录取;社会考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中职毕业生依次按文化素质成绩、专业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录取。
按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最后对仍存在专业录取最低分成绩相同的考生均不录取。
第十一条 成绩发布及复核
考生通过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成绩查询系(网址:https://danzhao.zzyaou.edu.cn/)进行成绩查询。考生如有异议,可按要求将带有个人签名的成绩复核原因、复核佐证、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申请复议。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复议,并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第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在学校网站:(https://www.zzyao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名单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已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