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税务稽查重点直指高收入股东分红,虚构成本、虚假借款、利益输送一律按偷税处理,补税+罚款+滞纳金已成常态。
一、股东借款长期不还视同分红
• 年底未归还、未用于经营,直接核定20%个税
• 账面挂“其他应收款”,金税四期自动预警
• 补税+滞纳金,情节严重定性偷税
二、虚构费用套取分红
• 以咨询费、服务费、劳务费名义列支
• 无合同、无流水、无服务成果,全额调增
• 企业所得税调增+股东个税双重追缴
三、员工/亲属虚列工资分红
• 冒用身份、虚假申报、零社保高工资
• 社保、个税、银行流水三方比对秒识破
• 不仅补税,还可能涉及冒用信息违法
四、通过关联方转移利润分红
• 低价销售、高价采购、不合理收费
• 同期资料缺失,直接纳税调整
• 集团企业穿透式稽查,上下游连查
五、合伙企业“核定征收”被清理
• 多地取消权益性投资核定,一律查账
• 虚构成本、虚开发票套取利润从重处罚
• 股权转让、分红收益全额计税
股东分红合法路径只有税后分配、合规薪酬、股权激励,任何“灰色筹划”均为高风险。
郑州税务律师 · 王京涛
段和段(郑州)合伙人|律师+税务师双证
郑大法律硕士
✅ 税务稽查 · 涉税刑事 · 税企争议 · 土增税清算
📍 郑州企业税务风险与争议解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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