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用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3.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4.开考前10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场。
5.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试题字迹不清楚及考试平台信息错误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询问。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答案、草稿纸带出考场。
7.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