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规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近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超长期特别国债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通过财政补贴,切实解决“上下楼难”问题,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国债补贴遵循“合法合规,事后申领,一次性拨付”的原则,适用于2026年1月1日以后完成加装,并履行了联合审查、联合验收等相关手续的既有住宅电梯项目。申请范围覆盖城市或县城内依法建成、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地面四层及以上且未设置电梯的住宅小区楼栋。
补贴标准将依据住宅层数实行差异化定额补助,具体为:
- 4至6层住宅:每台电梯补助25万元。
- 7层及以上住宅:每台电梯补助30万元。
此外,办法明确优先支持采取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已享受此项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补贴的项目,将不再重复享受市、区县(市)级的其他加梯财政补贴。
申领程序清晰明确。在电梯完成安装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申请人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开发区或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申请材料经辖区财政局审核确定补贴额度后,由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汇总并报市财政局,最终将补贴资金直接汇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为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征求意见稿强调了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申请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职能部门将加强审核把关。市住房保障局将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抽查,对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回资金,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6年5月29日16时。市民可通过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或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的“意见建议”栏提出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