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身体条件。
(三)各类人员报名条件
1.高层次人才
(1)博士: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科带头人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省级副主委以上者优先。
②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③具有三甲医疗机构3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业务技能,有科室管理经验者优先。
2.实用型人才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2)中级职称,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3.紧缺后备人才
(1)硕士研究生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②年龄30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后出生)。
③取得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疗专业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2)护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②年龄28周岁以下(1998年5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6年5月1日后出生)。
③取得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四)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