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专业·持续精进|兰迪郑州律所协办2026年第二期河南律师大讲堂
2026年5月31日,由河南省律师协会主办、河南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承办、上海兰迪(郑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2026年第二期河南律师大讲堂在省律师协会报告厅举行。本期大讲堂聚焦民商事领域的重点疑难问题,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飞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吴光荣教授分别围绕《诚信原则修正功能的个案适用》《公司法与民法典的衔接与适用》开展专题授课。培训开始前,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宁致辞,活动由河南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专门委员会主任贺小丽主持,全省230余名律师参加。对于长期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合同纠纷及相关非诉业务的律师而言,这不仅是一场高水平的专业培训,也是一场关于裁判思维、法律方法与业务能力的集中更新。
近年来,民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门槛不断提高。律师面对的,早已不只是法条查找和观点罗列,而是如何在复杂事实中准确把握规则边界,如何在规则冲突、利益衡量和裁判论证之间建立有说服力的分析路径。第二期河南律师大讲堂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正因为本期课程没有停留在概念介绍和知识点堆砌层面,而是直面律师办案中的两个问题:一是原则如何在个案裁判中发挥修正功能;二是新公司法背景下,公司法与民法典如何实现协调适用。
于飞教授上午的课程,以最高人民法院“华诚案”为分析对象,对诚信原则修正功能的个案运用进行了系统讲解。从课程内容看,这场授课的价值,不仅在于帮助大家理解某一个案例的裁判结论,更重要的是把原则与规则之间的关系、法律修正的论证逻辑以及适用边界讲清楚了。课程围绕问题提出、裁判要旨、方法论工具和权衡过程逐层展开,回应了民商事审判与代理实践中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当严格适用规则可能导致明显不妥当结果时,法官能否通过诚信原则进行修正,如果可以,又必须满足什么样的论证条件。这样的讨论,对律师而言具有直接的方法论意义。因为很多案件真正的难点,并不在于“有没有法条”,而在于如何解释法条、如何论证例外、如何让自己的代理意见既有规范基础,又有裁判说服力。
吴光荣教授下午的课程,则将视角转向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的规范适用问题。围绕公司法与民法典的关系、规范冲突的认定与处理、公司治理以及股东责任等重点问题,课程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进行了深入阐释。对公司类业务较多的律师来说,这场课的重要性非常突出。因为在公司纠纷、股东责任、出资义务、公司决议效力等实务场景中,真正决定案件走向的,往往不是某一个单独条文,而是不同法律规范之间如何衔接、如何取舍、如何在体系上完成解释。课程所提示的,正是这种体系化理解公司法问题的路径。它提醒律师,在处理公司类案件时,既要理解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也要准确把握规范竞合、规范冲突及裁判选择背后的逻辑。
"怎么想"与"怎么用":民商事律师能力升级的两个关键维度
本期大讲堂的设置很有代表性。上午讲的是法律方法,下午讲的是规范体系;上午讨论原则如何修正规则,下午讨论规则之间如何协调适用。前者回应的是裁判论证问题,后者回应的是法律适用问题;前者帮助律师理解“怎么想”,后者帮助律师理解“怎么用”。这也是当前民商事律师能力升级中最关键的两个维度。今天的专业竞争,越来越不是谁知道更多知识点,而是谁能更稳地识别案件结构、提炼争议焦点、建立解释路径,并把法律意见转化为可以进入裁判和交易场景的专业方案。
作为本期活动协办单位,上海兰迪(郑州)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此次学习交流机会。对一家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方向的律师事务所而言,协办这样一场高质量的省级专业培训活动,意义并不止于参与一次行业活动,更在于借此不断校准自身的专业建设方向。无论是诚信原则在个案中的修正功能,还是公司法与民法典的衔接适用,背后所指向的,都是律师业务发展的真实需求。今天客户对律师的期待,已经从“知道法律”转向“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已经从“给出结论”转向“给出经得起审查的论证”;已经从“单点服务”转向“在争议解决、公司治理与交易结构中提供整体性的专业支持”。这要求律师和律所都必须持续学习、持续更新、持续提升。
对兰迪郑州而言,专业培训从来不是附加项,而是专业能力建设的基础工程。通过参与本次大讲堂,我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民商事法律服务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专业判断力、规范解释力和复杂问题处理能力的竞争。律师只有不断回到案例、回到规则、回到裁判思维本身,才能真正提升服务客户、回应市场和参与行业竞争的能力。未来,上海兰迪(郑州)律师事务所也将继续立足实务、面向前沿,积极参与并支持各类高水平专业交流与培训活动,不断夯实律师专业能力建设,为客户提供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更加有深度的法律服务。
供 稿:卢彦吉
编 辑:余 萌
声 明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观点,不视为兰迪律师事务所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该文章内容请私信沟通。如您有意就相关议题进一步交流或探讨,欢迎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