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先后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牌获奖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全国特色足球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文明校园、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河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省“双优工程”建设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红旗路、象湖两个校区,建有两个中心(工信部数智应用现场工程师产才协同创新中心、人工智能教育中心)、四个学院(京东数字经济产业学院、无人机产业学院、现代美业产业学院、鲲鹏艺术产业学院)。在校生3169人,教职工180人(副高以上52人)。学校拥有省市职教专家6人、省市名师17人,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6人,省骨干教师12人,市“黄河人才”9人,省市名师、杰出教师工作室4个,市班主任工作室、专业技能工作室5个、省级示范性专业7个等。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公办高职)、河南测绘职业学院(公办高职)联合培养,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由省厅全程监管、权威保障。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可获对应院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与普通高考生享有同等学历效力,在升学、就业、社会报考等领域拥有更广阔选择,为成长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对象为参加河南省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的考生需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
贯通人才培养招生录取使用河南省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全省统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物化生实验操作)成绩,满分730分。按照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实际要求,根据中招考试全省统考总分,划定“专科贯通批”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科联合培养”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2026年中招考试总分的35%,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256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进行征集,生源不足时,最多可降20分录取。
考生统一在“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http://zjgt.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实行平行志愿,共设6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选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考生可以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咨询,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招生专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贯通培养招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未在贯通培养招生平台上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温馨提醒:
志愿填报保存30分钟后方可进行修改,被贯通人才培养录取的考生不再具备参加征集志愿填报的资格。不同联合高校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不同,不同联合高校间不能调剂,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区分。
温馨提醒:
8月7日9:00-9日17:00。投档录取工作于8月12日-14日进行,8月15日公布查询录取结果。
8月17日9:00-18日17:00。根据各学校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统一公布计划数量,公开征集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征集志愿填报。第一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工作于8月19日-21日进行投档录取,8月22日公布查询录取结果。
9月18日9:00-19日17:00。各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参与征集,并于9月14日前提交第二次征集志愿报告及分专业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工作于9月20日-23日进行投档录取,9月24日公布查询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是录取工作的既定程序,是完成招生计划、满足考生升学需求的重要措施。当前批次录取结束时对录取生源不足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未被录取且满足成绩等要求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可填报征集志愿。
专科贯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的专科贯通批次各学校总计划数(“专科联合培养”按照不同联合高校计划数单独统计),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总分(若总分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分数)由高到低,按平行志愿规则批量投档。
录取工作按照“招生学校具体负责、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监督”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我校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平行志愿投档后,我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我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开征集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征集志愿填报。
欲报考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中高贯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提前到校参加面试和综合测试。未参加面试和综合测试的,我校不予录取。
当前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贯通培养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录取结果将同步上报至省教育厅“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
学生完成中职教育阶段学习后,均须通过转段考核并达到相应录取要求后方可转段至联合培养高校。转段考核由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两部分组成。
高校与联办的中职学校共同对贯通人才培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参加技能大赛获奖、获得职业技能证书,以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连续三年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认定为合格的学生才能具备转段资格。
由高职专科学校与我校校联合组织转段考试,考试内容包含文化基础、专业综合能力等内容。
完成中职阶段教育教学要求后,未通过转段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当年对口招生和高职单招考试的录取。
我校负责在中职学校阶段建立学生学籍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学生在完成中职学校阶段学习并通过转段考核后,其学籍档案将按照相关规定转至对应高校,由高校负责高职专科院校阶段的学籍管理工作。
我校在中职阶段按照本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宿舍管理、校园活动组织、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对应高校在高职专科院校阶段同样履行学生管理职责,根据其管理规定,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减免学费,教材费每年400元,住宿费每年300元),享受中等职业教育相关学生资助政策;通过转段考试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按照高等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执行,享受高等教育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河南省职业教育贯通培养招生服务平台http://zjgt.haeea.cn。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咨询服务、举报监督电话:0371-55610639。
来源:河南省教育考试院
主办|郑州市经济贸易学校
编辑|王远远 郝佳鑫
审核|贾俊涛 浮明鑫
统筹|牛红国 丁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