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心条件;
5.符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6.有违反师德师风情形者;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通过高校人才网、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和学校组织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中每个招聘环节具体事宜会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投递简历。
应聘者登录学校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中的招聘报名入口(http://rsxt.zzcsjr.edu.cn/zp/)选择“2025年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项进行应聘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简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的应聘人员学校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系统填报说明:
(1)工作经历栏目,应聘人员须填写与简历中一致的工作经历。其中离职证明项,应聘人员可上传离职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任一项能证明自己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即可;
应届毕业生如无工作经历,且不慎打开工作经历栏目,可点击右下角的删除按钮,填写其他信息后进行简历投递。
(2)个人荣誉栏目,应聘人员视个人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荣誉证书。如无荣誉,此栏目可以不填。
(3)个人简历栏目,应聘人员除上传个人详细简历(一般不超过两页)外,还需上传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简历与毕业证书合并为一个PDF或图片)。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形式进行。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取消应聘资格。
凡网上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按要求到校进行现场复审确认。不参加现场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现场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信息会在学校网站及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最终以官网发布信息为准。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根据专业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相关岗位因报名人数较少不能形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公告。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试讲+答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不考试范围和教材。同一岗位笔试当天因考生本人弃权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1)教学助理岗位
教学助理岗位须参加试讲,试讲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课堂教学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辅导员及管理助理岗位
辅导员及管理助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环节相关说明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同一岗位在面试当天因弃权或其他原因只剩一名考生参加而形不成竞争时,该考生面试分数须合格且达到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教学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辅导员及管理助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试讲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
(五)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学校对拟聘用的教职工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心理测试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六)体检与考察
学校组织拟聘用教职工参加体检,体检在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按程序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察事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议,经党委会决议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相关说明
如拟聘用人员出现心理测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岗位并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