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如今已成为群众日常消费重要场景,其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关乎市场秩序。
为切实守护港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郑州航空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无证经营、环境卫生不达标、食材来源不明、平台审核不严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现发布郑州航空港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典型案例(第二期),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督促平台及商家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自觉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2026年6月3日,我局郑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某餐饮店(网店名称:“某某快餐”)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饭店后厨环境脏乱差、食材就地存放。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完毕,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后厨环境卫生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相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定期维护清洗加工设备、工具容器。
2026年3月20日,我局郑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外卖平台购买的红柳羊肉串并非真羊肉,执法人员随即对涉事的某某餐饮店(某某油边王)开展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购进主要配料为鸭胸肉的预包装食品,在明知产品核心原料为鸭肉的情况下,仍在某某平台标注为“炭烤红柳羊肉串”对外销售。同时,为提升店铺曝光量和商品排名,当事人实施虚假刷单行为。
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案产品无食品安全问题,无掺杂掺假等其他违法情形。最终,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典型的网络餐饮领域虚假宣传、“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当事人以鸭肉制品冒充羊肉制品对外销售,通过平台文字标注误导消费者,属于对商品质量、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其虚构交易、伪造销量数据的刷单行为,扰乱了网络交易公平秩序。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构成不正当竟争。
在此提醒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如实标注商品信息,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提醒消费者,网购食品时要理性辨别商家宣传和销量信息,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