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原则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保持一致,且持有所从事专业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担任班主任工作
5.在职教师有以下荣誉、奖励或经历的优先考虑:
(1)省市级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获得者。
(2)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
(3)市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
(4)具有完整的一轮高中教学经历,且成绩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