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士”诉郑州管城公安行政诉讼原定开庭取消,新排期待定,请全社会关注公民宪法基本权利
“旁听士”吴云鹏因旁听公开庭审、发布客观庭审纪实,被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为此他提起行政诉讼起诉该局。因郑州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机制,本案已确定由新密市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此前法院排定6月16日为开庭日期,现因故取消原定庭审安排,全新开庭时间暂未公布。在此呼吁全体民众持续关注本案,这场诉讼守护的,是每一位公民写入宪法的基本权利。
一、案件完整脉络:合法行使公民权利,却被限制人身自由
年近六旬的吴云鹏持有法律职业资格,常年以“旁听士”身份奔走各地法院,走进公开庭审现场记录流程、点评程序瑕疵,自觉履行公民监督义务。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明确,公开庭审全体公民均可旁听,仅在席位紧张时优先安排当事人近亲属,从未禁止普通民众入场;《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监督的法定权利,旁听记录、理性评论正是上述权利的合理延伸。
2025年9月,吴云鹏前往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旁听涉黑案件公开庭审,全程遵守法庭纪律,无喧哗、无扰乱庭审秩序行为。庭审结束后,他结合现场真实见闻,在个人公众号发布两篇旁听手记,客观记录庭审中存在的程序争议。
管城公安分局却作出处罚,认定其“冒充被告亲属旁听、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其行政拘留五日,案件还存在先执行拘留、后送达处罚决定书的明显程序瑕疵,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告知、送达相关硬性规定。
自身全程无过激言行、无造谣滋事,仅仅行使旁听、监督、言论表达权利便被剥夺五日人身自由,吴云鹏为厘清执法边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式提起行政诉讼。按照当地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规则,案件移交新密市人民法院处理,此前已确定6月16日开庭,目前该庭审安排因故取消,法院尚未通知新的开庭时间。
二、本案核心争议:拷问宪法赋予公民的基础权利如何落地
很多人认为自己不进法院旁听、不撰写庭审文章,此案与自身无关,实则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全体普通人,是所有人安身立命的底线保障:
1. 人身自由权:公民非经法定完整程序,不得被随意拘留、限制自由,限制人身自由类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程序完备、法律依据充分,公权力不得随意扩大处罚尺度;
2. 司法知情权与旁听权:公开审判是我国司法核心原则,公民走进法庭见证庭审,是实现阳光司法、监督司法运行的基础渠道;
3. 监督权、批评建议权:针对司法活动客观记录、理性点评,属于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只要不存在蓄意捏造重大虚假事实、恶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就不应受到行政惩戒。
一名主动监督司法、安分守法的普通公民,仅因旁听撰文就被行政拘留,难免让所有人产生顾虑: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是否也要承担失去人身自由的风险?
回望多起引发热议的事件:有人仅因个人饮食喜好被无端羁押,普通群众正常维权被泛化适用寻衅滋事条款,母亲为受霸凌子女维权遭遇跨省传唤,如今又出现旁听监督被拘留的案例。一桩桩个案共同暴露出隐患,一旦公权力裁量尺度失去约束,普通人的生活自由、维权权利、监督权利都会不断被压缩,安全感无从谈起。
吴云鹏提起的这场行政诉讼,表面是个人与公安机关的行政争议,本质是通过司法程序,校准公民宪法基本权利与公权力运行的边界。如今原定庭审延期,更需要全社会保持关注,等待法院给出公正的程序安排与实体裁判。
三、为何要持续跟进此案?关注吴云鹏,就是守护我们每个人
当前案件开庭时间待定,庭审虽暂时延后,但公众的关注不能缺位。
倘若本次不当拘留处罚最终被维持,将释放危险的导向:今后普通人不敢走进法庭旁听、不敢记录庭审细节、不敢客观点评司法程序,司法公开将沦为纸面口号,宪法规定的公民监督权形同虚设;
若法院依法撤销违法处罚、纠正执法程序瑕疵,则能清晰划定权力边界,重申旁听无罪、监督无罪、理性批评无罪,公权力不能随意打压公民合法行使宪法权利。
我们关注吴云鹏,不只是同情他五日拘留的委屈,更是守护每一个普通人未来的权利:日后你我遭遇不公想要合理维权,想要走进法庭见证公开庭审,想要对公权力运行客观提出建议,都不会再心存畏惧。
公民的权利不会自动得到保障,总要有人主动通过法律途径厘清边界。吴云鹏坚持起诉管城公安分局,本质是替所有普通人扛起守护宪法权利的责任。即便原定6月16日的庭审取消、新开庭时间未知,我们仍应持续跟踪法院后续通知,静待案件重新排期。
结语
目前“旁听士”吴云鹏诉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行政诉讼一案,管辖法院为新密市人民法院,原定6月16日的开庭安排因故取消,全新庭审时间尚未公示。恳请广大民众持续跟进案件后续进展。
宪法条文写下的人身自由、旁听权、监督权、批评建议权,不是束之高阁的文字,而是每一位普通人实实在在的底气。期待法院后续妥善安排庭审,以公正裁判厘清权力与权利的边界,让守法公民安心旁听、理性监督、从容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