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经理要求:
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3信誉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